周五了,时光倒影起阳光,斑驳成趣,荡漾一地纹路。
清晨,洗个苹果,放在盘子里,来不及削皮,也顾不得吃。只是,想它,是轰隆隆的秋里贩卖给人间的一份老成,与磅礴的厚实。
钟表的时针和分针机械化行走,推动着光阴沉默在落地灯上,又反射在眼睛里。
或许要迟到,满脸臃肿着倦意。假装去意气风发,刷个自我相认的指纹卡。
选择温热一杯牛奶,有着比内心渴求的更善良的热度。
走在路上,有遥远的风赶来,和我辨认冬天。
读到一个句子。
或许不是新鲜出炉,可是恰好符合了内心的尺寸。
“绝大部分时间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一个不用杀死巨蟒,
也不用附庸风雅的人。”
心平气和的,走过一个个熟悉的桥,与碰到站在暮光里认真采茶的温婉女子。
田间在冬里,是内敛的。
那一株株植物,披霜戴露,空荡茫然,活得好不容易。
遍地小麦芽体,唯有半亩植了油菜。
也正是这半亩,忽然对立春有了幻想,对人间四月天有了等待。
那金灿灿的热闹啊,配上我的麻花辫,锁上一身质地棉的小碎花裙衫,低头留念。
瞧,我那青春,都在明亮亮的花香里了。
我已经,无法兑现对哪个季节明朗的喜欢了。
小时候喜欢春,因为它是脱去冬装后的自由。我可以跑到湖边看幼稚的蝌蚪,然后陪月亮等温柔。
初高中时喜欢夏,因为它有繁天星辰,够我做一晚上的梦,不减薄。那漫长的假期,可以发酵出两本日记,载满浮动的青春。
后来,秋冬的日子里,也仿佛被镶嵌上了吸引力。源源不断的,斩获人间烟火气。乒乒乓乓,乓乓乒乒,围着炉子,吃一碗可亲的饭菜,听一场静默的飘雪,等下一个动物新年,心中又添一份砥砺岁月的豪气。
内心再热烈,也要保持倾听物语的慢行动。如那山山水水,再恢宏壮大,也是有着绕指柔的娟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