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子躺在床上扣着手机,床头丢着她刚吃完的外卖盒,脚上松松垮垮地挂着一只拖鞋,另一只脚在空气中来回摇晃着,而鞋子则正面朝下趴在床底下。自从上班后一个星期开始,她每天下完班之后就是这个状态了。
我打趣她,“怎么每天回来就像条咸鱼一样摊在床上啊。”
她有气无力地说,“每天工作累都累死了,回家当然要葛优瘫好好休息一下啊。”
我奇怪地问,“你不是说老板经常出差,平常工作也不是很多吗?”
她一脸吐槽地说,“是啊,我又不喜欢这工作,凑合着完成应付一下上司就可以了,不用那么难为自己。但就是因为不喜欢才觉得累啊,这果然不是我的真爱。”
我默默地看着她,无语。
就我所知,这已经是她换的第四份工作了。
晴子一直在寻找自己最喜欢的那个职业,用她的话来说,“我一旦找到了我最喜欢的那个命定的职业,我肯定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干啥事都有气无力的了,我会容光焕发全力以赴的。”然后一脸的憧憬。
然而,平常的她,几乎可以用一个词形容——吊儿郎当,如果她是男生的话,那这词简直就是为她而设的。
“别总觉得我吊儿郎当,你那么能坚持,还不是因为你已经找到了自己最喜欢干的事啊。”每次她看到我的眼神,总是会又愤慨又羡慕地回答。
我哑口无言。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理科生,浑身散发着理性的光辉。
即使在文理分班的时候,我也是毫不犹豫就选择了理科,即使我文理科的成绩势均力敌。
我也从来没把语文当回事,一如我从来没把写作当成兴趣爱好一样,和普通人一样,每次对着作文题目愁眉苦脸。
可是后来上了大学,因高考失利,去了一所我并不喜欢的大学读书。
这随后而来的一切懊恼和悔恨,都无人诉说,也不愿对人诉说,因此只能自己默默地承受。在承受到难以忍受时,就白纸黑字地写下来,写在随手的便条贴上,写在日记里,记在手机上,后来慢慢地开始打在电脑里。
当全身心地沉浸在这个只有自己的世界里,写作变成了一种享受。
所有的喜怒哀怨和悲痛,都会慢慢自己愈合,沉浸其中,心无旁骛,每一个字都带着自己的心跳声,所以全情投入,不忍辜负。
慢慢就越来越喜欢敲打键盘所发出的“啪啪啪啪”的声响,这样的节奏,好像正在弹奏一曲只有自己能欣赏的旋律,是安静自习室里,我最喜欢听的声响。
随后就好像命中注定了一般,写作成了我最喜欢干的事情,我与自己在写作中达到了和解,然后就一直这么写了下去。
你只有在确定自己最喜欢的职业时,才会全力投入吗?
其他的都是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别傻了!
光靠猴子掰玉米的办法,你永远都找不到你最喜欢干的那件事。
因为你最喜欢做的事,从来都不是找出来的。而是当你全身心投入的时候,你才会从事情中获得快乐。
你只有全力干一行,才会发现你爱哪一行。
就算是真爱,你也要全身心地投入去感受,去爱一场,才知道是不是真爱啊。
谁能那么确切地知道自己最喜欢干什么,大部分人都是——这也喜欢那也喜欢、都不喜欢和并不知道。
但当你全身心投入地去干了,并且从中获得自豪满足和宁静了,才真正知道自己最喜欢干什么了。
不然,所有的事情都只会是三分钟热度。
别傻了,你这样找,你永远都找不到你最喜欢干的那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