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讲,我的文笔很差。平时也从未写过随笔,反正写来自己都嫌弃。
陈先生是个很懒散的人,懒散地写写随笔,懒散地追求生活。他就像一汪平静的清水,看看书,写写字,走走停停,从不会起波澜。
没遇上我之前,陈先生的生活:看书,听课,写字。遇上我之后的生活:看书,写字,想一个人,爱一个人。像一颗石子落进清水之中,一圈一圈的涟漪荡开,从此陈先生的生活不在平静。他依旧慵懒,但热烈的爱着一个人。就像他说:"从前任性,以为白云是最美的,后来,看白云,总会想你。说南柯黄粱,身在华胥,大千若真是一场梦,唯为着你,我再不愿意醒去。"
陈先生就是这样,偶尔写写小诗小句撩人。譬如:你是罗马春日一场阴雨,我行在没有伞的童话里,昔日钦羡灿烂朝阳美丽,如今无意天地磅礴,只念我有你。这读起来,就让我感叹,我真的是捡到宝了。再譬如,高中时候我跟陈先生讲,以后我要去学室内设计,这样我就可以亲手设计我们的家了。陈先生笑,说:“你是要学室内设计的人,我只希望回家能找到我的领带。”想想陈先生以后穿西装打领带的样子,不由得脸一红,只盼快快长大嫁给他那该多好呢。
陈先生一直认为是他先对我起了兴趣,其实不然。高二的时候第一次看见他,就坐在第一排安安静静地看书。给人一种归隐的感觉,可明明他就坐在一个闹哄哄的班级里,周围进进出出来来往往很多人。喧闹着的人群里,他却像隐居山林一般淡然。我来了兴趣,踱步过去,问:“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上厕所,我请你啊。”看着他的脸腾地一下变得绯红,心里得意得不得了。后来他调了位置,坐在了教室后面,我还是会站在门口大声地叫他名字,询问他是否要一起去上厕所。他的脸一如既往的变红,还有略显羞涩的笑。在之后,我们又调了一次位置,我们变成了斜对的位置。我总是找着各种理由调戏那个羞涩的男孩子。
有一次,我叫他把我放在他那里的书包里面的书摸出来递给我,过了半晌,陈先生红着脸递给了我那本书。后来提起,陈先生才羞答答地告诉我,他伸手进去摸出来一片姨妈巾,整个脸轰地一下红透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接下来的课堂里,我默默看了看那个女生,再低头看看书,看不进去,又看看那个女生,不行,还是得看书,啊,看不进去,还是看看那个女生好了……”如此循环,陈先生心里的小鹿快要跳出来了。
哎,为什么要絮絮叨叨讲些有的没的呢。因为啊,陈先生也在简书上写了一片文章,他呀,打算以后靠写书养活我,故投投稿练练笔。我作为他的小女友,当然也要上来写一章了,虽然跟他一样可能会无人问津,但是我在陪着他就好了。也不好意思告诉他我也在写,这文笔真的是羞于见人啊。算了算了,还是不要告诉他。
反正,陈先生,我在陪你一起无人问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