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清河
就像一滴酒回不到最初的葡萄,我们回不了年少。
九岁那年,我第一次坐火车,一列车八小时三百四十多公里,从一个城市来到另一个城市,少年不识愁滋味,不懂得什么叫背井离乡,更不懂什么叫原乡,脑袋里对所有事物的定义大概就是好玩儿,不好玩儿。搬家这种事,不难过,不在乎。
我和任夕月清晨出发,爬上后山刨石头,长满白胡子的石头,磨着磨着就变成了淡绿色,真好看。一堆堆沙土,一座座高山,我曾经深信地下埋着一个世界,总有一天里面的人会跑出来,可是我并没有想过地下的人出来之后会发生什么,反正和野孩子无关,我继续扒石头,说不定有宝藏。 午后,听到有人呼唤我,一声接着一声,急促,是我妈来了,简短几句责备,我随着她回家了。
我要搬家了,立刻。
于是我撒腿跑到斜对面的小伙伴家,“任夕月,我要走咯。”
记不清她说了什么,只记得我和爸妈一起坐着车走了,然后快十年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她的一切我一无所知。
最近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似乎我的世界很久很久没有太阳升起,也无风雨也无晴,单纯的灰暗,被雾霾包围的领土。
所以,我很想念,很想念我的童年,一个野孩子的童年,开满了灿烂的向日葵,快乐在山坡上荡啊荡啊
我喜欢,从稻田里抠泥巴,搓来搓去,捏来捏去,做好多的电视机,无脸小土人,然后摆在窗台上让它们晒晒太阳,后来,它们变成了裂缝的土球,很丑很别扭。那就变成春泥去护花吧,它们最后的归宿都是安安静静趟在花圃里,守护着我的海棠花,太阳花,三角梅。
我喜欢,和任夕月一起过家家,用一些废弃的瓶瓶罐罐当锅当碗,切几片菜叶,捧一点河水,偷几颗盐,就点上火开工啦,我用手蘸过一点尝尝,出奇的鲜美,不过,差一点点燃邻居的房子。
我喜欢,拿着我的儿童画板画花画草,画一朵云围着小房子。用碎布头给我的洋娃娃缝衣服,长裙短裤,大衣T恤样样齐全,过年的时候还可以用糖纸做一件无比闪耀时尚的公主裙,我喜欢的是,一整天不出门就关在房间里做我喜欢的事。
小时候经常做噩梦,我会跑下楼敲爸妈的房门,哭着要和他们一起睡,抽泣着在床尾躺下,抱着妈妈的脚。我可以一个噩梦重复几次,直到可以控梦,直到不害怕那个梦,不害怕整个梦境只有我,脚边散落几根白骨,街道的灯昏暗,不害怕山洞的树妖水里的蟒蛇。现在我再也没有了奇异的噩梦,但却会梦到最无法接受的东西。醒来后盯着天花板,我想,如果有一种药可以治愈噩梦该多好啊,给我一个无梦的安稳吧。
我最喜欢的该是夏天,和哥哥去河里洗澡,水底有漂亮的石头,我坐在浅水处捡石头,太阳似乎是温柔的,不会让人觉得有灼伤的疼痛,最多留一身黑黢黢的皮肤,可是那又怎么样呢,那时候我没有听说过一白遮三丑,也没听过白富美,更不知道现代中国人的审美必有肤白。
我是太阳的孩子,大夏天下河洗澡,沟里捉鱼,上山摘梨摘香草看雨后的彩虹架在流沙河上。
我没闺蜜,我有一个名字特别好听的小伙伴,我微胖,有一个大沟口三小胖之一的美名,我喜欢吃蛋糕,从我妈的大衣口袋里夹一块钱,等在蛋糕店的烤箱面前,我不会写拼音,语文考试的第一道从来都是抄同桌的,我的同桌是一个人人皆知的大明星,她叫刘嘉玲。
我数学差,一道应用题一节课算不出来,我还没有男孩子喜欢,可我有两个喜欢的男孩子,一个是幼儿园舞伴,一个是后桌的同姓小毛头。我也喜欢跟在别人屁股后边儿玩儿,很多年后,我听说过一件事,四五岁的某天早上,我跟着两个人走了,我不知道他们去哪里,所当他们丢下我的时候,我坐在石条凳上哭,脏兮兮的手在脸上抹眼泪鼻涕,路过得中年妇女看了很久没有认出来是谁家的小儿子,后来的后来,带我走欺负我的那两个人,哥哥成了我的初恋,弟弟是我们的邮差。
小时候,我拥有的东西太少太少,可是我的快乐随手一抓就是一把,快要把世界填满了。
现在,我有所有以前没有的东西,可我没有那么多快乐 ,我有很多小心思小情绪小压力,快把我的世界挤爆啦,负能量一抓好几把。
可是还好,幸好,我还喜欢画画,还喜欢看书,还喜欢写东西,还没有完全变成一具灵魂出窍的尸体,我还是个人,当不了小太阳没什么不好,一朵闲云没什么不好,心情不好就灰色,挤一挤眼睛哗啦啦一夜雨,心情好了,白白的,风一吹撒腿就跑啊跑,跑累了就坐在哪里看看大地。
如果可以许一个愿望,我希望时间倒着走,从贰零零六年开始。
——写于2016年1月10日 高四水逆期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