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这本小说体现出来了对于过去年代的怀念和对新生活的迷惘。
在开头,“我”作为一个城里人来农村进行诗歌收集,玩的不亦乐乎,其中蕴含了对于过去生活的美好向往。余华写下这本小说实在1992年,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正处于旧时代与新时代的过渡,那时候的青年既对于新时代的向往,也同时处于一个对于未来不知如何的一个状态。
同时也揭露了余华对于未来生活的一个态度,那就是逆来顺受。在开头序言中,余华也提到了自己由愤怒转向平静的过程,描写福贵的生平,也显现了自己对于未来人生的态度。
这种怀旧主义态度,大多是对于现状不满的状态,从而开始怀念过去。
其次是蕴含了某种对于资本主义的憎恨,例如每次福贵的生活刚要好起来的时候,就会出现灾难。在第一次的时候,福贵改过自新,上城里给母亲抓药,结果抓去当兵。这其中底层人民对于资本主义的剥削是毫无反抗能力的。
第二次,儿子在医院活生生抽血抽干致死,而医生却如同冷血人一般,在他们眼中,底层人民的命不是生命。资本主义如同吸血的豺狼,就如同福贵儿子被抽血致死一般,资本主义也是这样吸干底层人民的血。
第三次,凤霞身死等后面一系列悲剧,从医生保大保小开始,暗含了资本主义是听不到底层人民的声音,也不会听到底层人民的发声,他们如同福贵一家人一样,被剥削,被压榨,直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