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医院的HIV检测,结果呈阳性。这一新闻上了热搜,单位得知这一情况后,通知他回家养病,其实就是变相解雇。他通过上诉又重新回到单位上班,但一切都“变味”了,走只是早晚的事情。
在记者问他答的环节,感觉小伙子应该知道自己的健康状况。他在采访中也自始至终没有提为何感染了艾滋病。
法律有规定不准用人单位因为一些疾病解除劳动关系。但现实是这样的规定从长远来看意义不大。因为用人单位有自己的实际情况要考虑,过了一定时期,企业还是会用其他借口把小伙子解雇。法律和用人单位的思考出发点不同。企业更看重员工带来的效益,如果失去了经济效益也就没有存在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