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涎他的才华横溢,喜欢他的浪漫不羁,崇敬他的人生信仰:爱、自由、美。
爱
爱是世界上永恒的话题;爱是让人为之痴狂的毒药;爱是“直教人生死相许”的誓言。徐志摩对于心中所爱敢于表达,敢于追求。无论是给林徽因"若你安好,便是晴天"的温婉表白,还是给陆小曼"肝肠寸断"的热烈情书,都犹如看到飞舞蝴蝶就伸手去抓的小孩一般,感情自然而又真挚。如果不让徐志摩说出来心中的情爱,恐怕会让他抑郁而死。
在现今互联网时代,手机网络已经占据大部分人的心智。也许早就没人懂得写信,每人懂得爱的表达。再加上我们国人自带的含蓄内敛属性,我们无法正式自己的内心感受,羞于表达自己的情感。总感觉爱这东西要是从嘴巴里说出来就好像一个人赤身裸体站在你面前,令你面红耳赤。当然这里的爱已经不仅仅是男男女女之间的爱,还有家长亲情之爱,朋友之爱。仔细想想,我们有多久没拥抱过自己父母,我们有多久没赞美过自己的朋友,有多久没向喜欢的人表过白。《巨婴国》里所说:人就是一个能量体,会像章鱼一样向外延伸许许多多的触角,这里面包含着爱、欲望、表达。如果这些触角被其他能量体接受,那么这个能量体就会被祝福,就会发光,散发正能量。如果这些伸展不被接受,那么就会受到诅咒,能量体就会变黑暗,散发负能量。从而富有攻击力,向外表达愤怒,怨恨。向内攻击自己,变得羞耻,内疚,最后抑郁。所以要将自己伸展出去,有爱大声说出来。上学时每次放假回家,我都会时不时的拥抱老爸老妈,必要时还会亲吻老妈,老爸就算了,怕他打我。老姐回家时我也会调皮模仿外国的"脸颊礼",老姐总是习惯性的翻白眼,但在那一刻,我是开心的。
自由
"原谅我这一生放纵不羁爱自由"是徐志摩的真实写照,对爱的自由追求至死不渝。林徽因这一位气质非凡,温文儒雅的女子,彻底唤醒了徐志摩内心深处的激情。虽然已为人夫,却义无反顾选择离婚。众多压力下,依旧写出:我将于茫茫人海中找寻我人生伴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以此来捍卫自己的选择。
很多人也许看到这,会说这是披着自由的外衣下的渣男。也许从某种程度上比较符合传统意义上的花心大萝卜形象。但是要知道,徐志摩和张幼仪是家人安排下在一起的,是家庭契约下的婚姻。两人本无感情积淀,至少徐志摩对其无感。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有人死守坟墓,期待着春天的到来,但殊不知,身边的人已经“死”去;有人会站起身走出去寻找新的春天。为什么两个当初爱的死去活来的情侣结婚后开始争吵了呢?这是自我期待在作怪,现实与自我期待差值过大。婚前,经过海誓山盟的洗礼,对未来两人的生活期待满满,一切都设想完美,都坚信着婚后仍然保持恋爱时的甜蜜激情,但是没想到茶米油盐才是生活的全部。一旦激情褪去,双方缺点显露,矛盾也就一触即发。那为什么不离婚呢?是因为诱导心里负担的不利因素过多。有的因为孩子,有的害怕找不到更好的,有的恐惧亲戚好友的舆论压力等等。这些都导致了两人在一个家里形同陌路,充其量不过是对方最熟悉的陌生人罢了。这里不是推崇离婚,而是要重视自己的真实感受,要么继续被束缚在婚姻的牢笼中,要么在去往幸福的自由之路上开出一条血路。
美
康河里的柔波水草,日本姑娘的低头温柔,林徽因的文雅可人,都满足了徐志摩对于美的全部幻想。正因为徐志摩对美的向往,也让他笔下的诗都那么的婉转动人。正所谓鸟为食亡,而徐志摩愿意为美而死。
我们都戏谑的说:这是个看脸的时代。但我们又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而美乃有趣是也。徐志摩爱过的林徽因,陆小曼中,虽都长相不俗,但前者饱腹书诗,还是建筑学学者,为中国的建筑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后者出自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就连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凌叔华也被评价和林徽因有过之而不及。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不是容颜,而是那在众人堆里闪闪发光的有趣的内在品质。跟有趣的人在一起,会激发你变优秀的欲望,会让你见识到世界的美好,会跟你相处得非常舒服。让自己变得有趣点,多读书,多健身,多旅行,自己的内心越丰富,就越强大。
徐志摩,渴望爱的自由,敢于对美的追求,纵使粉身碎骨,也无愧于心。不是所有人都叫徐志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