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的同志们,已经结婚的请举一下手。看来现场很多同志已经进入婚姻当中,我想问一下大家觉得进入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相信很多同志第一反应就是:感情。这是浪漫主义派的。
有的说:房子车子。这是现实主义派的。
我不知道能不能听到跟今天主题靠得上的答案,今天作为一个法律讲座,结婚的必要条件是进入到法定结婚年龄,女方年方二十,男方年方二十二。对不对?
这是结婚的积极条件,那进入婚姻的消极条件是什么?
或者我们可以换另外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不能结婚,什么是不合法的婚姻?
1.重婚的(结过婚,又想跟其他人领结婚证,或者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因为这样很容易产生医学疾病);
3.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
4.未到法定婚龄的(就是咱们之前提到的女方不得小于20岁,男方不得小于22岁)。
现在可能这种现象少了,但是在部分地方还存在这种情况:孩子十七八岁初高中一毕业,不打算上学了,父母就张罗着相对象,早把婚结了,父母心里就少了一件挂念的事儿;有的孩子以前得过艾滋、梅毒等指定传染性疾病,或者严重遗传性疾病,父母怕相不上对象,就瞒着不给说,但是婚后这些病也没有治好,有的父母觉得生米煮成熟饭就行了,有了孩子就不怕女方跑了。其实这些行为很有可能会导致不合法婚姻,可能会产生很多纠纷。
而且最令人难过的,如果二人有了孩子,不合法婚姻对孩子的伤害尤其大。
所以“结婚要合法,不要伤害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