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中国劳务派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劳务派遣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不长,理论基础薄弱,面临争议较大。尽管劳务派遣制度经过几次修订,但存在的缺陷依旧明显,时常引发关于劳务派遣制度的存废之争。
从改革开放引进至今,有关劳务派遣的争议从未停止。其中,更重要的是在实际运行中面临多重困境,包括劳务派遣制度被滥用、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对实际用工单位不利和派遣员工权益受侵害等。我国派遣公司准入门槛较低,设置不科学,缺乏必要的配套保险制度,抗风险能力差,难以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上述问题的存在,造成派遣员工对用工单位没有归属感,生产积极性不高,对用工单位并不利。
另外,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也较为普遍,如受培训权、民主权、集体话语权等。
劳务派遣制度存在重重困境,其原因十分复杂。具体来说,一是理论研究薄弱,缺乏深入了解;二是立法理念存在偏差;三是立法过于简单粗糙,可执行性不强。为克服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困境,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寻求出路:
1、制定专门的劳务派遣法。系统且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劳务派遣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对此,要制定的专门劳务派遣法,以堵住当前漏洞和弥补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
2、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法律法规制定是首要前提,但保证全面贯彻落实同样必不可少,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对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的监管机制,减少违法现象的出现。
3、建立配套保险机制。劳务派遣行业发展较好的发达国家,普遍设立有保证金制度,来保障派遣员工的正当财产性权利,我国可学习借鉴这方面的经验。
4、完善救济机制。在这方面,一方面要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举证责任制度。
总的来说,我国劳务派遣行业尚处于发展阶段,具有继续实行的必要性,不过需从多个方面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