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说到军训里的尘土飞扬,那绝不是简简单单的尘土飞扬,嘴巴边上也会留下一层灰,可见是有多么恶心。
军训里最开心的是下雨天,雨天之后灰尘被收拾的服帖的趴在地面上,下雨天可以去大礼堂开会,看电影,可惜军训的几个星期之中就只有一场雨。军训的最后一天,我们开拨到新校区阅兵,那是我第一次去新校区,新校区和老校区完全不一样,档次也高了不少,当时是蛮羡慕住在新校区的学生们,阅兵结束后,我们返回了老校区,恰逢十一,我们各自回了家。大家再次相见的时候,便是大学生涯的正式开始。
大一的时候有四门考试课,分别是微积分、会计基础、管理学基础、大学英语(一),,刚开始的上课,大家都很认真,每天早上起的很早去占位子。刚开始我也是这样,甚至会帮同寝室的兄弟们买早点。老孔一直起的很晚,这点倒是没有变化,从大一到大四。说到这,我想到我们寝室的一哥们,晗哥。
晗哥是个有故事的人,他大一的时候特别喜欢唱歌,尤其是张芸京的偏爱,江湖人称偏爱小王子,到了新校区之后,迷上了LOL,买了一个特别大的电视在寝室里上网。多大?估计有50英寸吧,所以晗哥还是挺特别的。晗哥很有自己的想法,喜欢唱歌的时候会抽空自己去卡拉OK练歌,喜欢游戏的时候,会整夜看网上的教学视频,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大师。晗哥后来确实成为了一名大师,经常和班上的同学对战来着。
想到晗哥的同时,我也想到了帅哥,帅哥很特别,帅哥大一来的时候,用的是iPhone4,那个时候苹果手机还是很稀罕的,帅哥这部手机花了7999元,可见帅哥至少不穷。可是他每天中午只吃0.5元的饭和免费的汤。大家问他,他告诉我们是为了省钱去俄罗斯,帅哥每个月2000元的生活费,如此下来,确实可以省下不少。帅哥虽然有点奇怪,在语言学上的天赋可称之为大拿。他精通多国语言,尤其是英语和俄语。军训的时候他给我们唱歌,唱的便是俄语版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后来,大三时候的投资学老师张三宝考博,就找他辅导英语,考上了之后还说要请帅哥吃饭云云,可见帅哥是个奇怪的天才。
我们宿舍还有涛哥和畅畅,说起涛哥就厉害了,涛哥后来成为了我们系的学生会主席。大一的时候我们刚来,系学生会的人过来,问我们有没有想加入学生会的,大家都说想。又问想加入院学生会还是系学生会,大家都机智的说系学生会,只有我实话实说院学生会。虽然最后,都没有进去,但是现在想来当时确实很傻啊。开学之后没多久,两件大事。一是学生会招人,另外一个是社团招人。学生会招人,声势浩大,记得当时我们系300人去了290多。我在讲台上那个语无伦次,答非所问。不出意外第一轮就被淘汰。院学生会,我倒是幸运的第二轮才被淘汰。学生会选拔最后,我们宿舍只有涛哥一人入选。至于社团就下次再说吧,也是有很多趣事,傻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