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十二岁,他十三岁。我到叔叔教书的学校念书,他便是我的后桌。他姓郑,当地人,大家都叫他阿平。他的舅舅在学校教政治,他的堂哥,是我们班的班长。许是性格使然,他们兄弟,在班里特别吃香,而其时,我还默默无名,只低头读书。他总不爱听老师说话,每逢放假回家,就要向我问周末的作业,当贪玩作业未完成时,也常借我的奋笔疾书。如此一来二去,渐渐熟稔。
起初未尝留意他,只觉此人性格良善,笑起来如沐春风。对感情还算懵懂,那时除了学习,就是玩耍,一起唱歌,掰手腕,看夕阳,称兄道弟。
一日,他趴着午睡,醒来口水沾湿课本,他的同桌毫不留情地嘲笑,我未回头,脑海中浮现出他逞强的回嘴,阳光下的双眼那么明亮,一下让我的心变得特别柔软。
彼时校园里不知名的白色小花还开着,花气袭人,班主任见我们过度亲密,不声不响寻了理由把他调走了,隔了长长的距离,讲话都变得困难。时间一久,竟生出莫名的情愫,见到他,不敢说一句话。
就这么生疏了。
花香来了又去,三个寒暑。走廊边看落日,竟也觉得寂寥。即便如此,也没有什么不满的。静静地关注他,学习之余,看着他和同学嬉闹,大抵是满足的。再没说过话,也没关心过他的生活,一无所知,可还是心里的模样,那张笑脸,那双眼睛。不想着恋爱,淡淡的慕恋,都化在日常一成不变的学习中。看他一眼,就是高兴的事,听见他的声音,便觉心安。就像周作人说的,用着平常所无的努力去学习,感着一种无所希求的喜乐。
毕业后很久没有联系,一天鬼使神差地给他发了消息,叙了很久的旧,他看着我,问,
“你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吗?”
如果故事的结局是这样,那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