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霸王别姬》: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

第一次读李碧华,还是在上大学的时候。

那个年纪,稀里糊涂地读了很多小说,但李碧华的故事从来不曾和其他混在一起,可见辨识度之高。

过了这么多年后,还是忍不住收了一整套。再读虽然感受、理解又完全不同了,但仍然还是很喜欢。

内容可能并不极度深刻、具有启示性,但绝对属于“读后不会觉得浪费了时间”的那一类。

1. 这是更好的李碧华。

这本书并不厚,读的时候一直觉得,才华可真是个好东西啊。有了它,随便做什么都比其他人做得好。

二百多页的小说,也讲完了半个世纪的故事。干净利落,写尽世事变迁、百转愁肠。

该感人的地方感人;该揪心的地方揪心;该撕心裂肺的时候撕心裂肺。

有种什么都没在怕的样子,文字都有一种豁出去的劲儿。

小说这样开篇:

“婊子无情,

戏子无义。

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

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

每一个人,有其依附之物。娃娃依附脐带,孩子依附娘亲,女人依附男人。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床上,离开了床即又死去。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台上,一下台即又死去。一般的,面目模糊的个体,虽则生命相骗太多,含恨地不如意,胡涂一点,也就过去了。生命也是一出戏吧。”

一开头就让读者知道了,这部小说感情主角的身份是“婊子”和“戏子”。但全书把二者塑造成最最有情有义的人。

(至于文革期间被批斗时互相揭发那段,真的算不得数的。在那种环境下说的话,而且也都算实话,真的再正常不过了。不信去看看余华的《兄弟》上半部,才能明白人可以狠毒疯狂到什么程度。)

时间跨度从一九二九年写到一九八四年,荡气回肠的史诗感有些出来了。

有时觉得,好的作家就如同文字的魔术师。

据说魔术的基本招式就那几种,但一位好的魔术师会各种排列组合,运用创意去设计自己的魔术展示方式,以达到最震撼的舞台效果。

文字也是如此。

同样的文字,经过作者之手排列组合后,不仅有了颜色,还有了味道。上一个用文字让我有这种感觉的作家,是张爱玲。

这样的李碧华更好。比《饺子》那篇里,写到香港户口什么的要好。

不是说小说不能写政治,李碧华这么聪明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怎样的文字是好的。也不可能认为读者傻到看不出来。

作者如果总想着在好好的作品里,夹杂生硬的政治隐喻什么的,读者会出戏,影响的是作品本身的精致。

事情不做到极致,还不如不做。

这篇写了很多包括文革在内的政治事件,我觉得很顺,不刻意也不偏袒,既克制也完全写出了疯狂分裂感。

分寸感拿捏得非常好,既点到为止,又不会敷衍。

不知道这和写于97年之前是否有关系。

2. 他真的爱他么?

表面上看这是一本描写同性苦恋的故事,但从头到尾读下来倒并不觉得具有代表性。

因为这并不是一个成年人,在自由意志选择下的结果。

总体看下来,“虞姬”程蝶衣苦恋霸王“段小楼”,应该主要是下面两个原因造成的:

一个是童年的经历。

九岁敏感执拗的小豆子(程蝶衣),被“暗门子”(妓女)妈妈交给戏班子走了,手上的“六指儿”又刚刚被剁掉。

老实说,我在大学的时候读到这段,觉得惨,但更多的是看热闹的心态,情节当然越激烈越好。

但现在重读这段,自己也有了孩子,真的是能哭出来。因为双方的感受都体会得到。

妈妈剁了孩子的手指,只为了送进戏班这个她认为的“更好的出路”,转身就走不敢回头。生活要绝望成什么样,才能在和骨肉分离时连流泪都变成一种奢侈。

尤其要说的是孩子的恐惧。

可能普遍观点认为小孩子是无忧无虑的,其实不是的。

当你有了孩子,有机会近距离观察一个生命的成长时,会发现孩子的眼神中经常会因为周围环境、人员、甚至大人表情的变化,流露出一种不确定和讨好的感觉。

这可能是一种生存的本能。

因为一个生命的成长,要通过依附成年人多达十几年才能完成。成长其实是一件很艰难的事,不如通常描绘得那般轻松。

而如果生在乱世,又孤苦无依,真的是难上加难。

这时候的小豆子,身体疼痛,心里恐惧,又身处一堆欺负他的陌生人中。真的是看得心疼的不行。

当妈的如果不是实在没能力保护他了,又怎么可能走这一步。

这时,师兄小石头(段小楼)出现了,让他看到了仅有的一点温暖。

从此以后,他成了他新的保护神,进而产生了占为己有的依赖。

第二个原因是京剧曲目中角色的设定。

师兄小石头会唱戏,可他戏和人生分得清,只是戏里的“霸王”。

但小豆子可能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觉得戏里戏外的他都是“虞姬”,达到了“心中有戏,目中无人”的人戏合一的境界。

所以才导致了半个世纪的痴缠。

可以说他是更好的“角儿”,或者说他只能这样。

一生身不由己,这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

人总需要个理由活下去不是么?

所以,他爱的未必是他,不过是心中一个拼命想要抓住的幻影罢了。

不然,不会在戒大烟万般痛苦时抱着情敌菊仙喊“娘”;

同样,也不会在文革后,按照组织安排娶妻。

看得出,与其说他需要一个情人,不如说他太需要一个疼他的亲人了。一点点温暖,就足够他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抓住,管它是爱情还是亲情都不重要了。

可能他一生都是迷惑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说李碧华写的是痴男怨女,但总感觉,里面的女性角色,哪怕是舞台上扮成女性的男性,都更加的勇敢些,对于爱情更加豁得出去。

可能作者认定,爱情在男人的世界里注定不会是全部。

整本书都觉得文字特别好,开篇尤其好,因为开篇很难,全书的基调就靠它。

寥寥几笔,就把老北京天桥的表面繁华喧闹、百姓实则飘摇无依的状态勾勒出来了。连带把男主如何被妈妈送进戏班,认识了纠缠一生的师兄的情景也全介绍完了。

所以说,文字真的不是写得越多越好。就如同感情中,不是付出越多,就一定回报越多一样。

之前一篇写过,看《1Q84》时,作者写了那么多,我也没感受到青豆的惨和她与男主间的爱。

除非特别深刻的主题,如果没有特别需要,作者总是讲道理的话,让人觉得他对自己和对读者都缺乏信任。

不相信自己能写清,也不相信读者能读懂。

3. 电影与小说都是好的。

李碧华的作品,都是极好的影视素材。文字自带一种浓墨重彩之感。

这种题材加上电影画面的唯美和凄绝,自然是锦上添花。

如果先看了电影,再来看小说,可能会觉得冲击力不强。

因为看小说时,总是会不自觉地代入电影中的演员形象。当然也是演员诠释角色太到位的原因。

但小说有小说的好处。特别是没看过电影时。

我上大学时,爱古龙爱到不行,大半是因为古龙描写美女描写得实在太好了。

真的就是仙女本仙。每次看完他的描写,我都忍不住去想,到底得美成什么样啊?某某和某某,到底谁更美一些呢?

可是后来看了电视剧,不管里面的女演员用谁,都觉得不是那个样子了,很失望的感觉。

毕竟女演员再美也是人,和仙还是有距离的。

小说的优势就是这个,给了读者很大的自由想象空间。

不管是这本小说本身,还是改编的电影,都很出色,两种艺术表现形式,就不放在一起比较了。

4. 李碧华的好,年纪越大越知道。

小说的结局和电影完全不同。

电影虽是悲剧结局,但有一种出气了的感觉;而小说的结局,更是往内走的憋闷感。

虽然会让人不舒服,但真的很佩服,也很喜欢。

觉得作者是懂人生的,懂活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啊!

人生的苦不全是琼瑶剧中横冲直撞的嘶吼、与全世界为敌也在所不惜的激烈、一言不合便言生死的决绝。

真实人生的苦往往是目标不明确的敌人、压抑到不知道该恨谁的阴郁、拼尽全力也无法得偿所愿、痛彻心扉也无人能懂的麻木感。

最终,时间抹平了一切:你爱的、你恨的、你想得得不到的、你不想接受却不得不接受的……

所有的不甘和爱恨彻骨都会变迟变钝,最后全部化为想说又说不出的一声叹息。

这种洞察世事和人心的李碧华才是我所爱和佩服的。

也是十几岁时的我无论如何也读不出哪里好的。

“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诸位听得不少。那些情情义义,恩恩爱爱,卿卿我我,都瑰丽莫名。根本不是人间颜色。

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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