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早晨,空气中弥散着的湿气包裹着我,如十年前一样,走在这城中村的小路上,我用力的抽着鼻子,希望闻到那久违的气息。这座城市正日新月异的发展着,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而这城中村,仍然安静的候在这里,希翼着……
十年前,大学生活的最后一年,我们来到这里实习。坐了一夜火车,疲惫爬满每个人的脸庞,实习地附近找了家早餐店草草的吃过饭后和几个同学走在这陌生的城市的路上。按照学长们指点,租了一间民房。这是一个整齐、干净的院子,犹如四合院状的设计,每一个房间都是独立的门窗,院中种有两颗石榴树,两棵树的枝叶繁茂的彼此纠结在了一起,以致分不出彼此的归属。
房东是七十左右岁的老两口,虽平日里不苟言笑却也和睦可亲,中等身材,两只深陷的眼睛深邃明亮,看上去很有神,每次从他们身边走过,都能闻到淡淡的皂香。实习的日子,远离老师的羁绊少了学校的束缚,自然多了几分闲暇,半是打发时间半是无聊寂寞,常常是通宵网吧,白日睡觉。每日清晨,当我从网吧回来时,总能看到他们两人坐着石榴树下,一人一份报纸,仔细的阅读着。不多久,我和他们便熟悉了起来,这是一对从教师岗位退休的夫妇,教的是高中的语文。
大爷姓位,退休后,常常创作些散文、小说,发表于各级报刊。当他们得知我也有些许小文发表于校刊后,饶有兴致的跟我讲起他文学创作的历程与心得。慢慢的,我放弃了上网,每日清晨,迎着霞光,与他们一起品诗读报。当我表示出有兴趣跟老先生学写作时,位老先生立即眉飞色舞的滔滔不绝的讲起课来。后来几乎每日都为我专门备课讲解。语言是一个迷宫,正因为是迷宫,才让我们产生追究它的兴趣。老先生最独到的地方是修改我的作文,他总是对立意、语言、题材等优缺点做很详细的批改。经常把我当文章改的面目全非。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句子,被他几下子删的所剩无几,他耐心的讲到,写作讲求精炼浓缩突出,这样你在读读。我仔细一揣摩,果然,留下的全是精髓,可读性大大提高。当我的一篇小文在当地报刊上发表,老先生乐了半天,比自己的文字见报都要高兴。
老两口每日都会给我送来一碗粥,白米、高粱米、小米……,几乎陪伴了我整整一年。初冬的一天,我挣扎几次都起不了床,浑身像筛糠般发抖。意念模糊中,我听见敲门声,咬咬牙开了门,见老先生端着玉米粥站在门外。“孩子,你脸色不对,是不是发烧了?”我点点头,“赶紧把粥喝了吧,我找些药给你”。吃过药,热乎乎的玉米粥下肚,我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滴,头脑也逐渐清醒,身体如沐浴午后阳光般温暖。
毕业时,离开的匆忙……
十年后,我因私事去南方,又路过这座城市。初秋,怀旧与心绪竟联结了起来。小村并不大,经过的路口旮旯也没换模样,与我很熟悉,很容易找到了曾经租住过的地方。只是大门紧闭,铁将军把门。门前徘徊了几圈,也不见人。我便离去,计划再来。
第二日,当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我便到了。门虚掩着,我敲了敲门。出来的是一个瘦弱的中年男子,一脸疑惑的望着我。院中石榴树仍在。秋风中,朵朵榴花恰似一个个燃烧的火炬,红的娇艳,红的热烈。
当我询问位老师夫妇时,男子表示不清楚,房子是他三年前从独居在这里的一个老太太手中买来的。
我没再多问,默默地走开了,肩头的包里装的是我最近几年在家乡报纸上发表过的部分文章。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