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会做饭其实是为自己的生活get了一项新的技能,一个慵懒的周末,买点小菜,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做出来,葱姜蒜芹自然是少不了的,油盐酱醋也是画龙点睛的,一番猛火爆炒,文火清炖,盖锅小火温闷,一碗热气腾腾的家乡草鱼便出锅了。两碗米饭就着鱼汤的鲜香,筷子拨弄着米饭清脆的声音伴着腮帮有力咀嚼声回应着肚子里发出的饥饿的讯号。往往是在菜还没凉的情况下,就已经菜足饭饱了。学会做饭,这也许是进入自给自足,自立于生活的第一步,无论男女,寻找吃的,或者说制作吃的,这几乎是隐藏于DNA中深处的本能。
我对“吃”说不上挑剔,小时候一碗油盐炒饭加一块腐乳就成了一顿午饭,有可能还会分一点给小黑,小黑是我家养的第一条狗,哦不,是第一个宠物,它是一只温顺的小胖子,尾巴很短,走起路来屁股上的肉一晃一晃的,它的胖也许是因为我经常给高热量的油盐炒饭给他吃的原因,我说的油盐炒饭,其实就是,猪油加热,加冷饭炒,放盐出锅即可,饭粒油光发亮,微咸,就着腐乳或者家里的剁辣椒,腌黄瓜皮,腌萝卜,刀豆,长豆角其中任何一样,这顿饭也能吃的有滋有味儿了。这是我对小时候的饭食中,印象最深刻的一道食物,然而这并不是经常能吃到的美食,因为“猪油”在那时毕竟还是比肉本身要精贵的东西。我喜欢吃辣椒,家里的菜地里总是种着辣椒,好像地里总有摘不完的辣椒,大的吃完了,摘小的,摘了小的,另外的小的又长大了,那几分地的辣椒仿佛就已经关照了我全年的吃食似的。
我妈常说,人活着就是为了这张嘴。
也许在我12岁以前,我们一家都是在为了糊住一家四口的嘴而奋斗着的。我家的菜地里总是五颜六色,五花八门的,黄瓜,苦瓜,丝瓜,南瓜,冬瓜,西瓜。我总是问我妈,为什么我们就不种“北瓜”这样东南西北不就齐全了么?妈总是说,哪里来的北瓜,就笑笑的接着翻弄这那片菜地。除了各种瓜以外,四季豆,长豆,辣椒,茄子,葱,蒜,西红柿,在不同的季节菜地里总会呈现出不同的颜色,各自在哪方寸的天地里骄傲的对着我们展现它们优美的身姿,让我们垂涎欲滴。夏天的黄瓜藤绕着竹竿爬到了天上,大片大片的黄瓜叶底下藏着尾带着大黄花儿的嫩黄瓜,要是你以为这竹竿上只有黄瓜藤爬上去那就错了,这也是丝瓜和长豆角以及付子瓜(瓠瓜)的阵地,可是南瓜藤爬上去的时候总是会让整个阵地出现短暂的危机的,青菜就在旁边的菜地里伸长了脖子要更接近太阳,它们没有枝枝蔓蔓,爬不到竹竿那么高,于是就拼命的把自己的叶子长的肥大而壮硕,大白菜任性的占一大块地,有的像是含苞待放的姑娘,有的有成了婀娜多姿的舞女甚至都脱去了外套。包菜长的像个飞碟,又像个默默无闻的矮冬瓜,不过我最喜欢这矮冬瓜的香脆口感。我不知道这些菜何时播种,什么时候才能吃,但他们的姿态却一直从我很小的时候保留到现在,以至于我只认识这些菜,买菜做饭的时候也会不自觉的特别钟爱这些菜。种菜,也就成了吃的一个部分,种了,就可以随便吃,没种,就只能看着别人吃了。这是一种生存的本能,而现在,我们已经丢失了这样的本能,我只是靠着我记忆里这些菜的模糊记忆去菜市场找到尽可能相似的菜,而现在菜市场的五花八门的菜总是可以肆无忌惮的颠覆我的世界观。五颜六色的辣椒,颜色极其漂亮的茄子,各种形状的瓜类,从来都没有被虫子咬过的四季豆,这里的菜似乎都穿上了一件外衣,又似乎是从内而外的。于是在城市里吃变成了一件斗智斗勇的游戏了,商家总是轻而易举的摸透你的想法,馆子里吃饭,菜里是没完没了的调料,香料,菜市场买菜菜总是被各种化学物质打理的漂漂亮亮的对着你招手。于是我们发自内心的会想念家乡的菜地里拿婀娜多姿的大白菜,那被虫子咬坏了的长豆角,还有那一看就知道营养不良的小茄子。慢慢的,吃,竟然变成了一件向家乡致敬的事儿,我们似乎要通过“吃”这件事完成每天对家乡的想念,或者说,每次想念家乡的时候,就会去找些跟家乡搭上关系的吃食。每天在快餐店里吃饭的时候,点菜都或多或少带着家的趋向性。然而对于吃这件事,家乡味道毕竟还是非常奢侈的。
学会做饭是7年前的事情了,第一次烧菜,我把长豆角炒成了黑色,辣椒炒的青色的外皮外翻,结果一口吃下去,长豆角还是生的,菜切的形状是按照印象中妈妈切菜的形状来的,炒的过程中总觉得,切的都这么像,炒起来的味道应该也跟家里的差不多吧,瞧,其实自己做饭的最初动力,是为了找到在家里那种若隐若现的乡味。之后每次我炒菜的时候,会先把材料选好,然后打个电话回家问妈妈,这菜应该怎么做才会有家里的味道,似乎这也成为了打电话回家的一个理由,不然我们的聊什么呢?是不是吃饱了,也许就是父母对只身在外的你最基础的关心了。一日三餐,从早上开始脑子里就会开始浮现家里的白粥就着剁辣椒,一嘴围着碗边唆一圈的快感,中午肚子会提醒你应该要吃点辣椒炒蛋,或者油焖茄子,又或是豆腐红烧肉,再加个瘦肉丝瓜汤,晚上下班了,在公交车上饿的只想吃一碗中午剩下来的冷饭,就着剩菜,那也就够了。吃不过是一件简简单单的事情,是每天的生活步骤之一,这一切应该有生活的样子,有生活里的闲适,有生活里的随意和偶然,不要把吃这件事情也变的勾心斗角。只是在城里,吃,变成了一种浪漫,一种标准,一种所谓按照卡路里标准的生存模式。而这种浪漫,标准,生存模式,不过是商家的盈利模式罢了,商家勾引你想家的念头,你拿钱来,我给你营造这种气氛,只是气氛而已。
我依然过着相对朴素的生活,喜欢早上起来熬个白粥,自己拌点现成的剁辣椒,一嘴嘬着碗边唆一圈,白粥的清甜便唤醒了我整个周末的心情,偶尔炖个汤,这在家里原本就是一道不算朴素的吃食,在广东,是跟水一样自然的。汤的作用,也许就是为了满足我对于肉的渴望,却又巧妙的躲开了肉太多吃不完而浪费的结果。自己做一顿饭的闲适是周末里对自己一个礼拜的忙碌下来最好的犒劳,至少这一顿,我吃的放心,吃出了一些一个礼拜没见的乡味,这也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