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七七”是我在《雪漫》这本书里看到的。第一眼看到这个名字,就想起当下的非主流文化。那种睁着大眼睛,嘟着小嘴巴,下巴尖尖的女孩子,那种明明处在明媚朝气的美丽年华里却偏偏要给自己起一个忧伤的网名的女孩子。然而,我错了。现实中的“妖精七七”是一个既阳光活泼又自信倔强的女孩子。
我想我是喜欢她的,以至于自己从前到后仔仔细细认认真真把那篇短短的专访记录反复读了三遍,才把它放回图书馆的书架上。虽然只是文字介绍,但那个一脸阳光、一脸明媚,那个穿着白裙子在夜里一个字一个字写心情的女孩,就那样真实可触地跳动在我的脑海里,仿佛是身边相识多年的老朋友。
同样是女孩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女孩。我想,或许是因为我和她只是在某一点上有点相似,也或许,她就是我想要的另一个自己。如果认识,我想我们会是朋友。
我喜欢的女孩,是向日葵一样明媚阳光乐观向上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勤奋努力认真生活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也会在电视机前哭哭笑笑却又不沉迷于电视剧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有自己的兴趣爱好,真正喜欢去做一件事情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不过分依赖,思想独立、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开心了就笑,伤心了不闹,真实随性不做作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喜欢旅行喜欢摄影,喜欢读书喜欢写字,能够在经过热闹,路过繁华之后,在每一个如水的夜里和心灵对语的女孩。
闲下来的时候,也去散文网里逛心情,那种惊艳了眼眸的文字总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如初夏的晚风拂过心湖,令人安静。也喜欢写字,曾经也试图着让那些美丽而温柔的字眼在自己的笔尖流淌,却总不能满意,最后只得放弃,然后依然故我。
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独特的个性,我们不必去模仿别人,做自己才是最好。我只不过是也喜欢读书写字的小女子一枚,无名无才,在一处独属于自己的空间里安静罢了。走着自己的路,写着自己的故事,笨拙而零散的用文字记录成长,不为写作而写作,只衷于自己的感情和生活,我之所求,做自己,随性就好。
我喜欢的女孩,有个性有主见有思想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