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我走》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正值深秋的雨夜,读的时候一直觉得凯西就是我,接受的学校教育方式,思考问题的方式,心思的敏感,对别人的观察等等和我很像。忍不住在群里感慨了一下,感谢彦彦同学及时提醒,帮助我又想到了队长的教导——要理性读书。说的对啊,书是书,我是我。可我就是这么容易被文字影响。我对爱情的认识主要来自歌词,大学时有个姑娘说我太在意歌词。当然这些都是美好的回忆,早已不能再提。但正是因为回忆才让我在读完小说后心里疼的难受。大家都说这本书能获奖匪夷所思,所以我就不在科幻故事可读性、人物塑造、伦理等方面探讨了,选取一个小的角度吧。整篇文章都是凯西的回忆,她的回忆是温暖的,像是常见的青春校园爱情故事一样,当然知道真相后,这样的回忆变得不那么动人了。可是对于凯西来讲,这些回忆是她的人生,是她的全部,她将带着这些回忆消耗剩下的生命直至结束。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生命弥留之际,我们拥有的除了这一生的记忆还有什么呢?我们的生命除了留给别人回忆还能留下些什么呢?当回忆里有我们的人全都结束了,怎样证明我们曾经活过呢?无论凯西和夫人对那首《别让我走》如何理解,我对这本书的感悟主要在回忆这回事上。

别让我走……我是你昨天的回忆。

人活一世,怎样才算没虚度一生?答案会是多种多样的,但至少应该有这样一个选项,那就是增加人生阅历。要多看看没有看过的美景,多吃点没有吃过的美食,多体验一些没有经历的美好。经历的足够多,才有回忆可供晚年慢慢品味。对于我们本身来说,生命的长度在于我们记忆的纵深。如果我们还记得二十年前去过的一个地方,那么我们知道自己至少已经活了二十年;如果我们还记得三十年前认识的一个人,那么我们可以说自己至少已经活了三十年。可如果我们失去了昨天以前的所有记忆,即使用骨龄鉴定出年龄,我们又怎样来说服自己相信呢?凯西、汤米和露丝这类复制人更是这样。他们的生命不会很长,衰老之前就要结束。如果他们像动物一样没有思想,那么记忆只会停留在衣食等每天重复的事情上,那么他们的生命即使延续了几十年又和一个月、一天有什么区别呢。海尔森给了他们思想,让他们能睁眼看世界,能创作艺术能交朋友能谈恋爱,这样一来他们就有了足够的记忆能力,延伸了生命的长度。凯西已经三十一岁,她的记忆也差不多有三十年,拥有这些回忆,她才有生命的尊严,所以她从“他们”手里抢回了一部分自己的生命。这也是学生们应该感谢海尔森的一个方面。

别让我走……我是共享你回忆的人。

就像人们喜欢聚在一起喝酒一样,人们也喜欢和老友一起回忆往事。同学聚会的目的不在于一起吃饭,其意义在于把那些共享你几年记忆的人聚在一起共同回忆。这些共享你回忆的人,是那段时间的见证人。你也曾经年轻过,你也曾经优秀过,你也曾经洒脱过,你也曾经爱过恨过……这些经历讲给办公室里那个小女生听吗?即使你好意思说,人家也未必信,在她印象中,你就是个油腻大叔。可是和这些共享记忆的人在一起,你什么都不用说,他们都知道。但即使是这些人,也只不过共享了你几年的回忆。很难像凯西他们那样,几乎共享了整个生命的回忆。他们从小就生活在一起,被关在一个非常封闭的环境里朝夕相处,他们十分熟悉对方,虽然经常闹些别扭,关系时近时远,但是他们互相非常了解,几乎共享了全部生活,他们就像家人一样。这让我想起了我的警校生活,不展开说了,和海尔森有些像。可惜警校只读了四年,同学们只共享了四年的回忆。在我们生命中共享回忆最多的还是家人,祖辈、父辈、平辈、晚辈都会共享不只四年。最长的应该是爱人吧,可惜共享的不一定是最好的年华。我们所说的知己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能理解我们回忆的人。

别让我走……我是继承你回忆的人。

凯西他们的回忆最悲哀的就是凯西结束后就没有共享的人了。记得爷爷病重期间我鼓励他把我们家祖上的故事又给我讲了一遍,尽可能往前往上讲,他讲出来具体的事最多到他的爷爷那一辈,再往上就都是传说了。我尽量往心里记,可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爷爷是他们兄弟几个中最后去世的,可以说爷爷去世后关于爷爷的爷爷就没有人记得了,就像从没有存在过一样,连墓碑都找不到。我的爷爷又能被记多久,那么我呢?我们普通人不会被记入史册,我们的后人只有家里的子孙才会在乎我们曾经做过什么,和我们一起生活的子女子孙会继承我们的回忆,但是这些回忆到了他们那里就没有多少价值了,而且会越来越少。想想就觉得可怕,若干年后我们不只肉体会消失,关于我们的记忆也将消亡。该如何处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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