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每天过得好
笑得很大声
只是想起你
太难过了。
”
这是一篇在上班时间写的文。
下雨天,客人很少。包厢里有三个小朋友,两男一女,他们的爸妈在隔壁包厢里吃吃喝喝。女孩子长得很清秀,皮肤略微有一点黑,穿着粉色小外套和牛仔裤,头发用带粉色花的头绳扎成马尾,样子特别乖巧,一个人安静地坐在那里歪着头写作业,她的字漂亮极了,一笔一划工整有力,她说从六岁开始就一直有上书法班,她还说她们班有个男孩子字写得比她好看多了,得过国家级的少儿书法比赛呢。我看见她的笔盒上写着她的名字“李罗伊”,罗伊,好熟悉的名字。想起年少时,曾一起憧憬未来,说生第一个孩子是女儿,就取名叫罗伊,因为我嫌他的姓不好听。
旁边,一个跟她差不多年纪剪了西瓜头的男孩子,时不时地凑过去问她,你们老师用什么笔改作业呀,你这个本子多少钱买的呀,之类的话,女孩明显表现出厌烦,男孩只好识趣的离开。没过一会儿,男孩从隔壁房间拿来一个空竹,在女孩面前摆弄着各种花样,嘴上还不停地说“你看我,看我”,也许是因为太紧张,突然,他小手一挥,空竹朝那边甩出去就再没接住,重重地砸在墙上,这时女孩才抬起头来看着他,咯咯的笑着,男孩也尴尬的笑了,捡起空竹继续玩,却再也不敢卖弄花样了。
看到这些,霎时间觉得自己老了,我开始想念和他相处的点点滴滴,那样纯真,那样美好,有过伤,有过痛,却是最难忘。写到这里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也许这就是初恋,不愿想起,不愿提及,只适合藏在心里慢慢发酵,在岁月里沉淀。
朋友都说我洒脱,只有我自己知道,有些事情可能一辈子都放不下,那些省略不去的过程,我会默默记住,只当是年少不经世事所犯下的无知错误,没有什么缘分可以维系一生,再华丽的筵席也会有散场的那一天,又何必聚散两依依呢。
感谢你曾陪我走过一程,感谢你来过。
你还是要幸福
你千万不要再招惹别人哭
所有错误从我这里落幕
别跟着我铭心刻骨
你如果很幸福
半夜的简讯我就不需回复
因为你的悲喜已经有了容身之处
我也能有最纯粹的孤独
最孤独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