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适合都是愿意在漫长的岁月里,为了彼此而变成更好。
——南尘三
一早醒来,老钟给我发过来了他昨晚喝醉酒的照片再配上一堆啤酒瓶,稀里糊涂得跟我说了一大堆。
他说:“我很想吐,但吐不出来,你知道的我喝酒不吐的,可他妈的我就是难受,想醉一场。”他说他很难受,他不会放弃她的,会包容她的一切,他不信真心换不来真情,就算明天一早起来被现实击得头破血流,但他依旧是条好汉。
我稀里糊涂看完后,大概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果然我担心的那些没用,还是发生了。
老钟是我在高中的时候认识的,时间一晃我们已经是多年的好友了。第一次认识他,他戴着一副天蓝色的眼镜,背着一个泛黄的书包,来学校报道,一派落魄文艺青年的样子。
我靠在教室门口的栏杆上看着他,感觉我们像极了《肖申克的救赎》里面的瑞德和安迪。他好像对新的人新的事物很感兴趣,刚一来就往人堆里扎听着别人聊天,然后傻笑着,但却从来不主动说话去交际别人,过会又换一个小圈子挤进去听着别人聊天。
不一会往我这里走来了,我笑着说:“怎么,要跟我交际交际?”他回应我的依然是个傻笑,我心里在想,这不会是个傻小子吧,在后来的那些日子中,果然证实了我的猜想。不过心里还挺喜欢他,双眼清澈,一副很靠谱的样子,后来,我们也不知道怎么成了那么好的朋友。
那时候不管有什么事,第一时间想到的总是给老钟先打个电话,大概跟他的感情太深,导致映像最深刻的是那次他把醉得不醒人事的我从饭馆里拉回家,给老师请好假,第二天一清早担心我酒没醒又来接我去上学吧。
记得一早上给我说的玩笑话:“怎么,不要死要活了,昨晚可不像我认识的你,要看看我手机里痛哭流涕的你吗?”说完,便拿着照片摇晃起来,嘴里唱着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一下把我逗笑了起来。
老钟说:“好姑娘多得是,干嘛那么想不通了。”我拍了拍脸说:“那刷牙,洗脸,好好读书,然后,撩妹。”我们都大笑了起来。
后来高三的时候,老钟遇到了他的初恋,他问我要不要跟她在一起,毕竟现在高三了。我想了想,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跟老钟认识的几年里觉得老钟感情方面太单纯。我说:“你也知道现在高三了,但爱情要来的时候是什么也阻止不了的,但希望你把握好度,该做什么的时候做什么,不逾距。”
不知道老钟有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但他们的的确确在一起了。作为一只汪星人,我祝福他们,爱情天长地久。
关于高中的那三年,老钟的一切我都知道,当然我的一切他也很了解,所以他们在一起三天就接吻了这件事,毁了老钟在我心中不通世事,情感空白的模样。至今我还拿这个笑话着他。
老钟倒是也不太介意这些,大概是拿我没办法所以不介意吧,现在回想起来,不知道我同意老钟谈爱的那句话是对的还是错的,只是他们拍拖的那一年里,老钟的眼里好像渐渐的蒙上了一些东西。不知道是因为时间,还是因为爱情。
我只知道我们两个人慢慢变得很像,或许是他变得越来越像我。开始学会了喝酒,开始变得患得患失,开始变得跟我一个德行。
高考过后,大概是受我的前车之鉴,不想再异地,老钟很理智的跟初恋分了手,或许是隔得太远,或许是不合适,可仔细想想,我们都知道爱情里哪来的那么多合适不合适呢?说到底,爱得不是特别深而已。就像老钟虽然跟初恋在一起差不多一年,我们很少听见老钟提起她,或许是我忘了,总之,他不说,我不问。
可能是我低估了老钟的魅力。
总之不管你信不信,你去到一个地方,那里总会有着属于你的故事,故事里总有着一个人在等你。
到了大学,老钟告诉我他在大学里交了一个女朋友,已经在一起几个月了,他第一个告诉我,叫我不要透露给别人,很庆幸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很缅甸,很“保守”。给我发过来她的照片,给我叨叨说着她的名字叫谢辉,谢辉,谢辉,大概我得谢谢她给我的生活里带来了阳光,充满着滋润。
看着他那幸福的模样,我说:“这不是个男生的名字吗?原来你喜欢男的,哈哈,我爱你。”老钟说:“去你妈的,滚滚滚,我只爱我家谢辉。”老钟时不时的给我说着他与谢辉的事,秀我一脸,我知道老钟这次是真爱上一个人了,我挺开心的。
因为真的爱上一个人呐,你就会想着把她带入你的生活,想把她介绍给你身边所有的人认识,想告诉全世界,她就是你的,所以其他一切不愿公之于众的爱情,都是因为不爱。
只是这次我突然有些担心,担心他受伤、担心他难过。我说,爱一个人的同时也要好好爱自己。像他以前跟我说过的一样,难过了别喝酒,别折腾身体,对自己好一点,不是坏事。说着说着,我自己眼红了起来,大概是想起了以前的自己喝醉的样子,自己难过的样子。你看,还真是一个德行呢。
突然想起了柳时镇对姜暮烟说过的一句话,“一直都很想你, 不管做什么都会想到你,折腾过身体,费过劲,喝过酒,试过一切,但还是很想你。” 是啊,谁没喝醉过几次酒,又没爱过那么几个人了?
无聊时翻到前阵子给老钟留的言,现在看着自己都觉得挺好笑的。
“其实真的觉得自己很奇怪有些想她,也有些想她,可是明明知道自己想她们,却只要遇见个漂亮女生人品又不是太差就会把所有的东西全忘掉爱上另一个人。好像更奇怪回过头来发现异性只为传宗接代,同性才是真爱告过白最多的人是你。”老钟说:“去去去,我是个有女朋友的人,不要来招惹我。”然后我又被秀了一波,真是自己没事做自找无趣,哈哈。
其实挺感谢老钟的,难过的时候能想到我,找我说着他的心里话,这么信任我。
我跟老钟说好好爱自己,别喝酒,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又何必自己折腾自己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每一件事都有它发生的意义。安慰了老钟后,他说他好多了,其实他跟她也没多大的事,就是吃醋吵架了而已,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是啊,我也从没见过你这个样子。那你知不知道你是真的很爱她呢?
或许我们都是这个样子吧,在别人的故事里总像个大师,无所不能,把别人的故事看得清清楚楚,分析得头头是道,可是呢,一遇到自己的事,总是乱了手脚,荒唐了青春,像个傻小子,只会喝酒。
其实,爱情里是没有开始就一拍即合的两个人的,不过是两个人慢慢的改变,包容,理解与体谅。每份感情都要被时间、争吵、分歧、距离等压榨一遍,翻来覆去,死去活来,最后滤出来的才是爱。
每一份适合都是愿意在漫长的岁月里,为了彼此而变成更好。
你们那些争吵的日子,那些闹腾的日子,那些怦然心动的日子,然而却是爱情里最动人的时刻。
你可明白,老钟?
谁的江山马蹄声狂乱,我一身的戎装呼啸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