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夜》的电影评论下看见一行字:
很容易一见钟情,一见钟情就全身心死脑筋的投入在他身上,非常紧张他,对他好,可对方会觉得很烦,很腻。然后就很容易说分手。
死循环。
我和他一开始就是死循环,相识的过程其实蛮无趣。2014年的暑假我素颜又邋遢的去参加好朋友的婚礼,又莫名其妙陪他去吃了夜宵。于是,很肤浅的我们认识了。顺理成章,留了联系方式。
当晚凌晨一点,和朋友扎堆在KTV唱歌,他坐在沙发角落里,抽烟抽的很凶。时不时转眼瞄我一眼。快结束时他点了首“你是我的女朋友”,他笑着看着我,KTV里昏暗的灯光打在他脸上,我从来没有那种感觉。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完了。
我知道我沦陷的点很低,我也知道太把一个人当回事会死的很惨,但是一旦喜欢上就算飞蛾扑火都会觉得很浪漫吧。
第二天刚出门扔垃圾就遇见他,第一眼就想掉头,毕竟我形象太不体面,蓬头垢面的夹着个人字拖,再配个煞白的脸,犹如梅超风。他小跑过来摸摸我的头,满脸笑意的说:“你这样穿可单纯。”
就因为他这句话,我装了1年,我太装了。我连脏话都不敢说,但是我跟我小姐妹们在一起,三句不离操你妈。我给他洗衣服做饭削水果,自己都有一种我是贤妻良母的错觉。我知道我爱的太深会让他感到不舒服,但是我没办法。明明我最清楚要保持新鲜感,可我偏偏做不到。始终把自己好的坏的把我的全部都坚持硬塞给他,我生怕他不了解我,我又害怕他太了解我。我每天都在不断的担心他会不会离开我,我每天都在不断的担心他会不会不爱我,我每天都在不断的担心他会不会想着别的女孩子。
我非要把一颗在南方生长的树拉到北极去养,我非要改变他,试着迎合他,我非要每天看着他才有安全感。
暑假很快过去,开学之后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少不经事时,一心向往轰轰烈烈的爱情。爱要爱到彻底,恨要痛彻心扉,似乎不为爱情泪湿几个枕头,不体验几次宿醉,不消磨几个无眠长夜,都不足以叫真爱。
所以我开始很无聊的游戏,总要他做点什么才能证明他爱我,可我不知道热情总是会消耗完的,所以8个月后,他放弃我了。我们异校,我成了最后一个知道他找新欢的人。他给我发的最后一条信息是“对不起,我有了新鲜感要放弃一直陪着我的人了”。所以我现在不想听任何的对不起。
分开的那天晚上,我跟姐妹互相搀扶着从烧烤摊里出来,我灌了自己数不清的啤酒。我摇摇晃晃走在马路上,骂了他一路。
我是真的难过。
以前他不管怎么喝醉,我都屁颠屁颠去给他买醒酒的药,而那个晚上,我发誓,我以后要自己照顾自己,不然我给自己无谓的希望换来的就是巨大的失望。
他是这个世上,令我幻想最多的人。他是这个世上,对我最坏的坏人。
我可能不会再爱他了。不,是真的不再爱了。但是我还一直喜欢他。前半句是肺腑之言 后半句是失望透顶后下的决定。
分开快5年了。无论现在我变成什么样子,再见你的时候,还是很想穿一次白裙子给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