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癖好是永远也无法戒除的,比如,为官者对权力的崇拜,好色之徒对女色的垂涎,守财奴对金钱的占有……然而,本人与此没多少缘分,过去没有,将来更不打算陶醉其中,倒是对书的迷恋却一日甚比一日,以致于成瘾成癖,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了。
记得读小学三年级时,一日进商店去玩,发现商店一角摆放着许许多多课外书籍。当时的心情如同若干年后我从书本上知道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时的惊喜一般。我用手上仅有的几毛钱买了几本《铁道游击队》。这本描写游击队员们在队长刘洪的带领下抗日的英雄事迹的连环画,使我从此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时家里穷,吃盐照油都盯着鸡屁股,哪有闲钱让我去买书?把该读的语文、数学学好就行了。于是,我便利用课余时间摘一些野果子或是一些能卖钱的东西,卖得了钱再去买书,正月天走亲戚得的红包钱也大都花在了买书上。
随着年龄的增长,购书的欲望愈来愈强烈。特别是当了兵以后,无论是三湘大地,还是调到南国大都市的广州出差,抑或是在山青水秀的桂林,无论天南地北的名城小镇,见到那些大大小小的书店,我却不由自主地走进去,毫不吝啬地把口袋里的钱换回一本本心爱的书,然后心满意足地踏上归途。有时候,因在书店忘乎所以或者不忍割爱,竟然连吃饭都顾不上,只好忍着饥饿匆匆往回赶,那样的狼狈相,非笔墨可以形容。
买书当然是为了读书。牛背上、山沟里、小溪旁、油灯下都留下了我读书的身影。迷恋书让儿时的我换了无数次的责骂和鞭打,因为我放牛时,牛不是吃了别人的庄稼,便是跑得无影无踪。砍柴时傍晚回去还没有一捆,割草大半天也不见一担,上课也因偷看小说被罚了站不说,还把书给老师没收了,写了封深刻的检讨才得以“放行”。在部队提干当上了军官,因本职工作比较忙,读书的时间相对减少,但再忙再累,睡觉前也要拿本书翻翻,否则怎么也没法入眠。平日外出公干,走亲串友,腋下总不忘夹着一本书。并非是我装模作样,而是觉得此时不拿本书上路,心里总认为少了些什么似的,一点也不踏实。
记得从湘南的一座军营调往广州,刚开始除带齐衣物等日常用品外,其他东西都暂时放在原部队,那两柜子书硬是扛上了拥挤的火车上,放在我简陋的宿舍里。不久,我又调到了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正好表兄有专车从广州到桂林,那时我已有六大箱书籍,数百斤重的东西,我视为宝物,舍不得丢弃,随车搬到了桂林。表兄戏谑道:“表弟啊,真是孔夫子搬家——全是书!”更值得庆幸的是那次因表兄开的是辆小四轮,后厢因书比较重,次日清晨行到路途中,因雾水重,差点翻下了路边沟里。大家都埋怨我:“你这小子,是书重要还是命重要?”
有战友、亲朋来宿舍坐,在我的书桌前翻翻拣拣,左瞧右看,东张西望的,我便很是紧张。当问及某本书写得怎么样时,我的回答总是千篇一律,就那么一回事。当人家还要借看时,便慌称自己还没有看完。这本没看完,那本该看完了吧?只好无可奈何看着人家把书拿走,还千叮万嘱:千祈莫搞丢了,莫损坏了,否则照价三倍赔偿。这并非小气,实在是我太爱惜书籍了。别人借一百几十元钱不还,我倒不太放在心上。要是借了书不还或者弄丢了,我会好几天睡不着觉,也因此对借书人耿耿于怀。有些书丢了之后,我不得不重买,《红楼梦》我就买了二部,《三国演义》买了三部而今手头却一部不剩。现在一有朋友进书房,我便更加胆战心惊。为此,冥思苦想写下了一篇题为“小妾赋”的短文,其中有句就是“老婆是妻,书乃小妾,柜内藏书,概不外借……”不知一些老爱借书或是痴书者见到此句后,是否有所收敛?我倒希望这样!如今,有了自己的书房,也存了不少书籍,这是的一方净土,也是一块乐园。当夜深人静时,泡一杯清茶,听一曲音乐,读一本好书,那是何等的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