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班保障标准控制程序
始发航班:
1、航班计划起飞前40分钟监控飞机完成航前工作,包括飞机加水、排污、客舱清洁(通知地服),餐食、机供品(通知航食),加油(通知油料)。
2、不晚于起飞前40分钟通知上客。
3、起飞前25分钟监控货物行李(通知机场货运)。
4、预计起飞前20分钟监控第一辆摆渡车发车情况(询问地服)。
5、航班起飞前15分监控减客(通知地服)。
6、起飞前10分钟监控行李装载完成
。
7、舱单、货单不晚于起飞前10分钟送上飞机。
8、起飞前5分钟监控拖车到位(勤务
)
预计过站时间不足35分钟(CRJ900)、40分钟(A320)航班:
1、接机机务、地服人员、摆渡车不晚于飞机预计落地前到达机位。
2、机组人员若存在换组飞机落地前到达机位,提前通知机组进场准备。
3、提前协调机场航食、油车不晚于飞机滑到位前到达机位。
4、飞机落地后5分钟通知上客。
5、通知上客后15分钟(CRJ900)、20分钟(A320)减客。
信息通报:
1、航班调整后,及时发布调整信息,信息发布后确保各部门收到并形成消息闭环。
2、航班不能按照计划保障节点完成保障工作时,及时通报AOC进行协调。
3、通知上客前,获知航班流控、出港排序等延误信息是及时通报维护信息,告知机组CDM时间,根据起飞时间通知上客。
二快速过站保障控制程序
1、航班发生延误时导致计划起飞时间与预计起飞时间之差小于40分钟时启动快速过站。
2、发布快速过站指令时,确保飞管值班(负责通知机长启动快速过站指令,过站旅客不下、不下客加油)、乘务值班(负责通知乘务客舱清洁)、保卫值班(负责对航空器进行安保检查)、地服(评估是否能启动快速过站,并通知机场值班室、调度室、监装、配餐完成相关保障工作)、MCC(评估是否启动快速过站,若无跟机机务提前协调机场做好准备)收到快速过站指令形成信息闭环,协助机组执行快速过站指令。
3、航班落地前通知机场加强地面保障。
4、提前协调站调、空管申请时间。
5、启动快速过站前,提前向空管询问后段航班预计起飞时间,及时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