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到达那个地方,我一定找到她。
——前言
营区翻修,战友们帮我搬宿舍的时候,发现了我随行多年的一张照片和一张明信片,他们起哄说是嫂子吧。我看了看明信片上的那首诗: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是她手抄送给我的,她那精巧的手写出的字也是娟秀的。顿时,我的眼里泛起了泪花,是每个雨天的思念汇成的暗流。战友见状,又问,咋啦,分手了?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小冉,说起她,就要从我的相机讲起。
我从高中时代就酷爱旅拍,相机不离身,独自去过很多地方,曾和半人高的蛇打过照面,也因趟溪时不慎掉进水里而感到烦恼,夜里在野外搭好帐篷住下,准能听到蟋蟀或是蛙声此起彼伏。我的相机是我最心爱的也是最贵重的东西,它像是我的老友,伴我走过一个个春秋。
小冉呢,英语专业,准备考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已过专四,辅修法语,我们是在校园里那棵大黄桷树下初遇的,那天,她背着个红色的小包,环抱着几本书,站在树下,应该是在等人,在阴影与阳光的交界处。恰巧路过,感到心跳停了一下。我说,同学,可以给你拍张照吗,我微微抬了一下胸前的相机。她转向我,微笑着说,可以啊。我举起相机,快门声响起,她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记忆中。
我把相片导入电脑中,她齐刘海,头发不算长,碎花上衣,流苏裙,我想用我知道的所有的美好词语去形容她。我把她的照片贴在微博上,附上一句话:春风十里不如你。
再次见到她,是在食堂。我正在排队打饭,最前面的一个女生的声音吸引了我,那声音纯净得没有杂质,叔叔,不好意思,我今天忘带饭卡了。我放下了手机看到是她,立刻走出队伍帮她刷了卡。她用柔弱的眼睛有些吃惊地看着我,我说,要不,等我一会儿,我们一起吃个饭。当时的她有几分羞涩,不过还是在一旁等着我,我们找好了座位坐下,她给我说,谢谢,饭钱一定会还给我的,我们加了微信,分别时,她再次道谢,她的声音,是带着浪花亲吻沙滩的那种温柔。
如果有来世的话,我还要遇见她,和她一起去海边,捡拾海星和贝壳;用沙子搭建起属于我们的城堡;牵着手,光着脚丫一起追逐海鸥:一同躺在黄金海岸上想象自己是一只戴着墨镜晒太阳的海龟……可真的有来世吗?
周六,她给我发微信说,明天没课吧?我请你吃全世界最好吃的热干面。次日,出门前我剃了胡须,洗了头,换了身更整洁的衣服,早早地就在约定的西校门口等着。还在床上眠着的哥们问我去干嘛,我说,去吃早饭。
阳光透过云朵在每个人的身上漫开,微风像个顽皮的孩子一样和肌肤相亲,我还记得那天的鸟儿都特别活跃,在我身旁踱来踱去,即便是我蹲下身子伸出手它们也没有飞走。在我意识游离之际,鸟儿探了探那小巧的脑袋,朝我身后跳去,我疑惑地转过身去,眼前的一幕让我为之动容:她把手放得很低,小鸟凑到她手掌前轻轻地啄着种子,黑白条纹T恤、浅蓝色复古风牛仔裤连着肩带穿在她身上格外好看。这一次我没有经得她的同意,把这一幕记录了下来。她发现我一直注视着她,缓缓站了起来,脸上依旧是那不变的真诚,她说,走吧,吃早饭去,我说,就请我吃顿早饭啊?她不好意思地说,她一直在筹集一笔钱去旅游,能省就省。既节约自律又有规划的女生,真是太难得了。面馆门面小却装修得温馨,给在外的学子一种安稳的感觉。我再一次静静地看着她,她问我,怎么了?我没回答,拿起卫生纸轻轻地拭去了她嘴角的油星,她用食指关节触碰了一下嘴角,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我说,保持一下这个姿势,我拿出相机,调亮度、调焦距、模糊处理、按下快门。好了,我说。她告诉我,从来没有人像我这样认真地给她拍照,我从她的话语间捕捉到了一丝感动。我说,那我以后做你的私人摄影师吧。
她总是说我该减肥了。其实我并不胖,但我每天晚上还有周六下午都会和她围着校园跑一大圈,跑完步后,她累得双手扶住膝盖却总要逞强,你看,你还没我快。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跑步是一件令人享受的事,所以我渐渐爱上了这种运动,因为这是一种特别的交流方式。同时,我的镜头记录下了她跑步的样子,有时候傻傻地笑,有时也是满脸疲惫,她偶尔也会抢走我的相机随性地给我拍几张,还叮嘱我不许删掉,发给她。有一次她假装不小心摔我的相机,然后立刻拍下我担心地张开嘴,面目狰狞的样子。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时间如同白驹过隙,晴天,阳光安好;雨天,纯净空灵。有人说,每一张照片,都是时光的标本,那么这些标本,封存了我多年的回忆。
暑假里,我打电话给她说,咱区新建了一个古镇,啥时候一起去逛逛?她爽朗地答复,那,就今天!在古镇,她咬着蓬松的棉花糖,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们并肩走着,相互靠得很近,之前我还在一直挣扎,要不要牵她的手,现在我有了答案。我抓住她的手,她柔软而又温热的手指缓缓弯曲,我们十指相扣。走在青石板路上,迎面微风徐来,我感叹,今天天气真好啊!她也“嗯”地点点头。我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一直走,不知不觉走进古镇边缘一片未开化的芦苇荡,苇杆又细又高,开着白色的棉絮一样的小花,在其间穿梭,很快就迷失了方向。她带着撒娇的语气说,脚好痛哦,我走到她跟前,俯下身子,让她双手搭住我肩膀,顺势把她背起,然后用手固定住她的腿。她很乐意我背她,又温柔地问我,沉不沉,我当然否定地回答啦,不过,说不沉都是假的,但幸福的感觉更胜一筹。时而遇到成对的野鸭,他们看见我们就“嘎,嘎”地跑开了。又走了一阵子,我们发现了野鸭们藏在芦苇丛深处的蛋,她让我放她下来,她径直走了过去,轻轻地拿起一枚,仔细观察,接着放在耳旁聆听,最后又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回原处。她的心里真是住着一个神秘的小精灵。
几天后,她出发去法国旅游,那是她向往已久的梦幻国度,她说,小时候家里条件差,再加上语言不通担心不能和当地人正常交流,一直都没能去,现在有机会了。我因为要完成土木系的专业课题,不能和她一起去。她去机场的那天,我去送她,我把我的相机挂在她的脖子上,我说,当你用它拍照的时候,你就当是我在你身旁。她在检票口几度回眸,微信我,月底我就回来,别太想我啦。
谁知,那一次告别,竟成了永别。我的相机再也没有回来,同样,我再也没有拿起相机。
大三,我的生活就像沉入了深海,那里是阳光永远触及不到的地方。在走廊的尽头,我时常看到她的背影,但冲到尽头看到的只是一片虚无。一直是品学兼优的我,开始酗酒、旷课,即便是一些要点名的必修课,我也只是人到了,思想却游离在梦中。我终日一个人跑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眼里闪烁的光消逝殆尽。我的兄弟安慰我,劝我忘了吧。可是,不思量,自难相忘。
那一年,我的梦里常常出现同一个场景——爆炸。弹片与火光像恶魔一样吐出火舌。我在绝望的深海中孤独地行走着,听不到旁观者的声音,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考试,唯有体育没有挂科,面临着退学的风险。直到一个偶然,我看到了当年的征兵宣传片,主旨是捍卫祖国主权,走在反恐、维和的前线。我受到了深深的触动,想了整整一个月,最终找到了辅导员询问他征兵相关事宜。从拿表格、填信息,到签字、政审,再到两次体检,一切都很顺利,似乎是上天在我最失魂落魄的时候给了我一次机会。
火车鸣笛,缓缓停下,新兵们鱼贯而入。对于我,上了火车,就是踏上了一条灵魂的救赎之路。脱离了大学舒适的环境,背井离乡,离开了我魂牵梦绕的土地。新兵连三个月的痛苦,把我拉回了现实,但我记得,在无数个艰难的日日夜夜,我都是依靠对她的思念支撑过去的。每一次据枪射击,每一次战术训练,每一次武装越野,她仿佛都在我身边,为我加油。如今的我,不再是当年那个颓废的我,我要更好的活下去,为了她而活下去,并参加特种兵选拔。
两年义务兵结束后,每年的探亲假,我都会在她的墓前,放上一枝野菊,说上一番心里话。(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