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很快来了,在邯郸。
大概在公元前265年前后(秦昭王四十二年),吕不韦因为生意上的事情来到了赵国邯郸。当时天下名城有四:魏国大梁,齐国临淄,赵国邯郸以及楚国的郢都。从风格上看,大梁和楚郢算是工业经济中心,临淄是文化学术中心,而邯郸则是时尚娱乐之都,声名类似如今的巴黎和夜上海。《庄子.秋水》中有个著名的故事,如今凝缩为邯郸学步的成语继续流转。虽说庄子向来好为汪洋恣肆之语,但身为战国时人,庄子单单挑出邯郸作为故事发生的背景,当能看出邯郸的地位和风格。
在繁华的邯郸城里,估计富豪吕不韦又是一番惯常的商业潜规则。美酒芳香,姑娘妖娆,各位或贵族或政要悉数到场,宾主尽欢,大概是在这酒会的寒暄中,吕不韦见到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嬴异。
嬴异,秦国王室之人,生于公元前281年,祖父为秦昭王嬴则,父亲嬴柱是秦昭王的次子,被封为安国君,母亲名不可考,史书称为夏姬。
秦国历史悠久,然而除了在秦穆公时有过短暂的辉煌外,之后一直没有起色,后来甚至沦落到“诸侯卑秦,莫与会盟”的惨淡境地,向来是中原诸侯眼里的夷狄,不以华夏视之。秦孝公对此甚为痛心,继位第一年,即发布《求贤令》,不惜裂土封侯,广招天下英才。一文而下,举世骚然,其中蠢蠢欲动的一颗小心脏就包括在魏国郁郁不得志的卫鞅。有时候,一个人的落魄不是因为不优秀,而是因为太优秀,太优秀的人往往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土壤。现在看来,秦孝公得遇商鞅是孝公之幸,而商鞅得遇孝公,更是商鞅之大幸。如果孝公是西湖的龙井,那商鞅就是滚烫的开水,两人因缘际会,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好在秦国这个大茶杯里泡出了一杯惊艳千古的好茶,关系不亚于后来的唐太宗和魏征。经过在秦国大刀阔斧的改革,秦国这垂死之国短短十年间居然爆发出令人惊异的力量。虽然后来商鞅被秦惠文王车裂而死,但商君之法未废。到了秦昭王时代,秦国并吞八荒之心尽显,虎狼之威势不可挡。当时,韩,魏,楚,这些和秦国比邻而居的国家都遭受了秦国的多次攻击,丧城失地,不断被蚕食。到秦昭王后期,虽名为战国七雄,但从实力上来说,真正能与秦国一较高下的只剩下了北方赵国和南方楚国。
在地理位置上,赵国的西部与秦接壤,两国素有摩擦,但因为害怕两败俱伤尚未放手蛮干。可是当天下整体均势因为一个角色的突然崛起而摇摇欲坠之际,赵国还是感到了莫大压力,虽然表面上赵国并不想与秦直接冲突,但却一直暗中支持抗秦力量。秦昭王对此心知肚明,但迫于形势也无可奈何。他甚至无数次幻想着把牙齿捅进赵国的胸膛,看着淋漓的鲜血喷涌而出所带来的巨大快感,但现实的斗争法则理智地告诉他,等一等,再等一等,柿子先要捡软的捏,如果在不了解对手是个什么东西之前就鲁莽的一扑而上,这是匹夫之勇,是政治白痴。秦昭王能感觉到秦国的爆炸性力量,但他同样明白,赵国经过赵武灵王(BC340-BC295)胡服骑射的军事改革之后也是同样爪尖齿利的一头野兽。
公元前266年(秦昭王41年),赵国发生了一件大事,一直采取暗中抗秦政策的赵惠文王去世,太子丹继位,是为赵孝文王。新王的登基,让秦赵两国关系有了转折的契机。大概是这个时候,17岁的赢异离开咸阳,以质子的身份来到赵国,表达秦与赵交好的诚意。之所以选择赢异,不是因为嬴异深受器重,恰恰相反,而是因为异人在秦国没地位。《史记》记载:安国君有子二十余人。安国君有所甚爱姬,立以为正夫人,号曰华阳夫人。华阳夫人无子。安国君中男名子楚,子楚母曰夏姬,毋爱。
论母亲,失宠于父;论年龄,排行居中。可以说,异人在秦国王室里,基本是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一个。这种地位,做质子最合适不过。可是秦国的诚意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就在异人来到邯郸的当年,秦国即发兵攻打了赵国,一举攻下赵国三座城池,丝毫没考虑在邯郸作质子的死活。或许从秦国的利益出发,作为王子王孙的异人即便被杀,他也是责无旁贷,赳赳老秦,岂有贪生怕死之辈?然而如果从异人个人角度来看,一个17岁的少年,深知自己被家国抛弃,生命就像残秋的枯叶,不知哪天一阵风吹草动,他就会人头不保。对于异人,死亡如此之近,可又无力逃脱,内心的痛苦不言而喻。司马迁说:“子楚秦诸庶孽孙,质于诸侯。车乘进用不饶,居处困,不得意。”我想,异人的不得意,不仅仅是“车乘进用不饶,居处困”这物质贫乏带来的困扰,更重要的是一种心灵上被遗弃给命运裁判的悲苦。
所以在酒宴上吕不韦对异人的第一感觉是,可怜,再思索,真他妈可怜。酒宴结束之后,吕不韦又想起异人这归国无望,郁郁寡欢的流落王孙。想异人,不免会想到秦国,想到秦国,思维就会顺流而下思考秦国的动向以及天下大势。就在吕不韦的念头信马由缰,漫无所归之际,突然一个疯狂的念头像闪电一样划入他的脑海:这么多年来我吕不韦不正求一个转变的机会么?异人如今虽然落魄不堪,可是血管里流淌的却是正宗的秦王室的贵族血液啊!如果我吕不韦能把异人送回秦国,登上秦王的宝座,那......
吕不韦不敢再想下去了,毕竟这想法实在太惊世骇俗。几天来,吕不韦努力想把这念头从心中抹去,然而正如今人钱钟书在《围城》里所说:放弃已起的念头,就像女人堕胎那样难受。越是想忘记,这念头就越是熠熠生辉。最终吕不韦下定了决心,干他娘的,人生不过短短一个秋,如若不能功成名就,流芳千古,那不如用内裤把自己憋死算了!干!一定要干!做了决定之后,吕不韦立刻离开邯郸,风风扑扑地往濮阳策马狂奔。吕不韦知道,这个决定非同小可,甚至是一步走错满盘皆输,所以他必须去问问一个人的看法,也就是他的父亲。
对吕不韦来讲,一直以来,父亲都扮演着着双重角色。首先是父,为他提供衣食住行;其次是师,教他立身经商之道。所以回家之后,吕不韦没有客套,而是单刀直入地问了父亲几个问题。
“耕田之利几倍?”吕不韦问。
父答曰:“十倍。”
“珠玉之盈几倍?”吕不韦又问。
父曰:“百倍。”
在做了铺垫之后,吕不韦终于抛出了自己真正想问的问题:“立国家之主赢几倍?”
父亲的心咯噔了一下,半晌没回过神儿来,最后慢吞吞吐出两个字:“无数。”
关于吕父这“无数”二字,历来有两种不同的理解方法,第一种就是无数倍。第二种理解是把“数”当动词,意思是无法计算,不知道。
我们知道,吕父是一个纯粹的商人,行事谨慎,而吕不韦则是一个质变的商人,力求创新。正应了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所谓的“老年人如瘠牛,少年人如乳虎,老年人如僧,少年人如侠”的比喻。对一个商人来说,立国家之主这种事前无古人,不说成功的参考,连失败的例子都没有,所以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即吕父的“无数”是无法计算、不知道的意思。《战国策》在这两个字之后紧接着是吕不韦的话:“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试之。”更像是在摆出理由说服父亲,力呈自己所作所为是有着长远考虑,而非一时心血来潮。基于自身的经历和身份,吕不韦知道,高风险不一定带来高回报,但高回报的东西一定会存在高风险。其实吕不韦早在回家之前就已经做好了操作的心里准备,他专程跑回老家濮阳,一方面是想听听父亲的看法,但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想告诉父亲,他吕不韦打算做一笔前无古人的生意。他在回家之前,内心是早就有了主意的。《战国策》里没有继续记载吕不韦是不是把他的计划一五一十的说给了父亲,但从后面的情况看,父亲当是被说服了。以老人的心态,吕父很可能会说:“如今我已经老了,现在家中的业务都由你打理,至于路怎么走,何去何从,你自己决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