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明确免征额将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计征范围由此前的工薪所得,扩展至四项劳动性所得;增加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作者| 张洋
编辑| 邢昀
时隔7年,个人所得税法迎来新一轮修订。
呼吁多时的提高个税免征额(俗称“起征点”)终于得到决策层回应。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表示,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此次个税修正,不单单是免征额提高,还拉开了个税由分类计征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大幕。事关你我的钱包,来仔细看下这次修正案草案将会带来哪些变化?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免征额提高至5000元
高兴但不惊喜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不同的应税所得实行不同征税办法。
个税常被调侃成“工薪税”,工薪阶层由企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事实上成为个税缴纳的主力;而高收入阶层因为收入多元化,避税操作往往眼花缭乱,比如不久前崔永元揭露的演艺明星避税手段。
工薪阶层难以避税,最在意的就是免征额和税率。2011年,工资薪金部分的个税免征额调整为3500元,此后一直未变。而物价水涨创高,3500元的免征额显然不合时宜,因此每年“两会”上都有不少声音要求提高免征额。
此次个税修正案草案明确,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将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与此同时,综合免征额也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
这意味着工资、薪金等四项收入在扣除五险一金后不满5000元的,以后就不用缴纳相应的个税啦。
▲现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注:工资薪金个税计算:(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 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
简单计算来看,在北京当小编的市界(ID:newsseeker)小王月薪6000元,按照现行税法计算,每个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还有4665元,需要交纳个税,按照公式计算缴纳(6000 - 1335 -3500)*3% - 0= 34.95元。
如果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小王就够不上个税缴纳的门槛,每个月省下约35元,一年将省下420元。虽然420元看起来不多,但是对于小王这样收入的群体来讲,蚊子腿也是肉啊!
由于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不一样,仅以北京计算,税前月薪在6400以下的上班族们这次将收到“减税红包”,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收入不到5000元,就不用缴纳个税,大致算下来,最高每个月可以少缴45元的个税。
实际上,此次免征额的提升也并没有达到市场预期,此前许家印、刘强东、董明珠等代表在全国工商联的提案中建议将个税免征额调整至10000元。
调整税率结构
中等收入群体减负明显
对这四项劳动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后,个税的税率结构也做了一定调整。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个税修正案草案中做了说明,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部分税率的级距做了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
刘昆表示,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参照上表)
这也就是说,每个月到手的薪资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免征额5000元后,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这一级距比以前有所增大。
还是以北京计算,国贸白领小李每个月薪资1万元。依照现行税法,扣除五险一金后,适用税率为10%,应缴个税税款为322.7元。
如果按照个税修正案草案中确定的税率,税前1万元扣除五险一金,减去免征额5000元,等于2777元,适用税率为3%,应缴税款为83.31元。即此次个税改革之后,小李个税少缴了239.39元。
此外,刘昆表示,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这句话并没有透露具体税率会如何调整,由于草案还在审议过程中,现在尚无最终定论,但可以确定的是,过去在25%税率以内的中等收入群体,这次将收到实实在在的减税优惠。
有分析担心四项劳动性所得合并征税,意味着应纳税所得额将会变高,同时累进税率可能随之变高,从而导致个税负担的增加。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教授杨志勇对市界(ID:newsseeker)表示,在极端情况下,确实有可能。“但这次税改,在增加综合征税的同时,还配套了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的政策,就是为了防止因为综合征税而导致税率上升,从而增加个税负担。”
以码字的市界(ID:newsseeker)学姐为例,学姐的薪资是由基本工资+稿费组成,假如本月学姐的基本工资为6000元,稿费为4000元。现行税法下,稿酬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按照上述规定,学姐的工资部分,需要缴纳个税34.95元。稿酬部分为(4000—800)×20%×(1-30%)=448元,合计为482.95元。
修正之后,工资与稿费将适用统一的税率,扣除5000元起征点后,税率为3%,实际缴纳83.31元。正常情况下,综合征收之后,实际缴税较税改前要低。
此外,个税修正案草案中明确,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
杨志勇告诉市界(ID:newsseeker),这并不意味着以后等到年底才一次性缴税。他认为,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应该会继续延续当前的每月预缴到年末再申报,多退少补的状况,类似于汇算清缴的操作方式。
房贷利息可以抵个税?
可能没有想象中的美
此次个税草案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尤其是房贷利息、房租抵税,几乎每年两会上都会引起热议,但杨志勇提醒,“不能把专项附加扣除想象得太美,不可能全部扣除,肯定会有最高限额”。
以大家最为关注的住房贷款利息为例,假如在北京买房商贷400万,按揭30年,等额本息方式支付利息总数约为364万元,月均利息约为1万元。
“每月扣除1万元利息,你觉得可能么,一般人缴税都缴不到1万,一项住房贷款利息就全扣光了,等于不交个税,显然是行不通的。”杨志勇分析道,他认为上述专项扣费除要么是设置最高限额,要么是按比例扣除,具体要看后面出台的细则。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当前市场的发展情况看,房租抵扣通过的可能性要大于房贷利息抵扣。原因在于:首先,租赁市场是当前住房消费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优惠政策会比较多。其次,房贷利息若是可以在个税中抵扣,房贷政策调控购房行为的效力就会减弱。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市界(ID:newsseeker)表示,“专项附加扣除费只是蜻蜓点水,不要抱太大期待”。
在他看来,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界定非常困难。比如子女教育支出,如何确定父子关系,如何证明是教育支出,都对征税部门提出了很高的挑战,否则很容易出现骗补的问题。
此外,上述支出的弹性很大,子女可以选择天价培训班,大病医疗可以用高昂的进口药,买房也可以买别墅。施正文说:“如果没有一个标准或者限制,对高端支出执行同样的扣除标准,那就起不到个税调节收入的作用。”
他分析,专项附加扣除费肯定有限额,而且额度会偏低,只扣除那些满足基本需求的支出。
在杨志勇看来,上述专项附加扣除费,最有可能是到年终一次性申报,集中退税。在退税的刺激下,民众对个税的申报可能会更加积极。
明星避税不再容易
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日前,崔永元揭露影视行业普遍存在阴阳合同的问题。施正文认为反避税条款将可以有效遏制上述行为,“以前个税法没有赋予税务机关调整的权力,面临避税的行为,没有办法追缴”。
施正文进一步解释。比如,一位明星的演出费用市价是5万元,但签订的合同只有3万元,另外2万元对方约定以其他的方式补偿。那么他就有2万元的收入没有被纳入到个税的征收范围,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在施正文看来,上述避税行为,符合“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而税改后,税务机关可以行使纳税调整权力,将漏掉的2万元重新纳入个税征收范围。
此外,施正文认为广为诟病的期权避税行为,在税改后,税务机关亦可以有所作为。
他举例称,假如员工1个月工资原本为10万元,但公司每月只发放1万元工资,剩下9万元转化为公司期权,从而为员工避开45%的高税率。税改后,税务机关有权将漏掉的9万元重新纳入个税征收范围。
个税迎来大改,此次在免征额、税率等方面的调整达到你的预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