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嫁给了我钟意了14年的男生。
还记得初三,中考的前几天,我买了精致的纸笺,用最漂亮的钢笔字,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给他写了我人生里的第一封情书。
那封情书,他没有看,他当着我的面,撕得粉碎。然后丢进了墙角的垃圾桶。
他一脸不屑地说,我不喜欢你。
夏日黄昏时的光,将他远去的身影拉得悠长,悠长。我站在原地,低头看着自己穿了帆布鞋的脚尖 ,眼泪“吧嗒吧嗒”,脸羞得通红。
高一,我开始减肥。早餐一条黄瓜,午饭一两米饭,晚上只吃一个番茄,或是一个苹果。那一年,我瘦了29斤。
每次放月假回家,家里人都会心疼地问,可儿,是不是给的生活费不够,又瘦了?我莞尔一笑,摇了摇头。
有一回,在田径场跑步,我看见了他。我装作偶遇的样子,迎了上去。他说,米可,你怎么瘦得跟根排骨一样了?女孩子还是不要太瘦啦,干巴巴的有点吓人。
那次,我躲在被窝里,睁着眼睛流了一个晚上的泪。闺蜜说,他之所以不喜欢我,也许是因为我太胖了……
高二文理分科,鬼使神差,竟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只是他,因为个子太高,所以座位总是被排在最末的后端。为了多看他一眼,我总是傻傻地绕到教室的后边,然后装模作样地往垃圾桶吐一口痰。
他偶尔看到,会说,米可,你怎么老是要吐痰,不是身体有什么毛病吧?有问题要及时去医院看哦。还有,你可要努力读书,你看,好位置都被你们这些小个子占去了,我们高个子想发奋,也没可发奋的资源喽。
虽然总是被损,心却百般控制不住,宛若飞蛾扑火,中了魔咒般想要靠近。
高三这年,我十八岁。所谓女大十八变,说的就是我。好像突然间,头发长了,皮肤白了,脸盘小了,眼睛大了。
很多男生,孜孜不倦地给我写情书,说我“花容月貌宛若仙子下凡”,说我“有沉鱼落月之貌,闭月羞花之容”,说我“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被异性爱慕,总归是高兴的事。可惜他们不知道,在我的心里,一直都只藏着他。
我只想听到他说,嗨,米可,变漂亮了吖!米可,我们做朋友吧。米可,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家可好……
没有,什么都没有。我钟意的男生,他的眼里没有我。他不会给我写情书,不会牵我的手,更不会站在泛起凉意的微风里,把吹乱的小头发轻轻地帮我别到耳根后。
我总想,等我再变漂亮一点,成绩再突出一点,也许某一天,他会蓦然回首,注意到灯火阑珊处的我。
高三下半年,踩着高考的高压地雷,他居然谈恋爱了。他总是在课后,殷勤地地给他的女朋友送巧克力,送水果,送小饰物。他还请班上文采比较好的女生,帮他给她写温柔又肉麻的情书……
焦虑过一段时间后,我告诉自己,他们迟早会分手的。高考在即,大学很快就要开始了。异地恋很难长久。
果真,六月底回学校填报志愿的时候,他跟他的哥们说,他们的感情遇到难题了。作为体育特长生,他以很低的考卷成绩,考入了想去的重本学校,而她,落败成了专科生。
去大学报到的火车上,他说,米可,你居然跟我考了同一个学校?咱们真是好缘分啊!
我在心里偷偷地笑开了花。他哪里知道,其实我是在知晓了他的志愿后,我才跟着填报的!
初冬,下雨天。他给我打电话,米可,有空吗?请你吃烧烤去!
我撑着伞,屁颠屁颠来赴他的约。他说,她今天提出分手了,原因很简单,她今天生日他却没有去看她。她觉得,有他跟没有他,其实是差不多的事。
他抹着鼻涕,叹气说,真的放不下。
我陪着他,喝光了一整箱青岛啤酒。付了钱,又给他在临近的小旅馆,开了一间房。他一米八八的个子,191斤的体重,我实在是没有力气把他搀扶进男生宿舍。
半夜,吐完后,他紧紧地抱着我,迷迷糊糊地说,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
我抚摸他的脸,桀骜不驯的一张脸。想想自己,曾经幻想过千千万万遍的场景:温情弥漫的房间里,他搂着我,呢喃软糯的情话,一遍遍。
我是米可,我不可能趁人之危。人最可耻的事,就是强迫他人,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
盖好被子,关了灯,我退出了房间。
我以为,我们终于要发生新的交集了。没想到,半个月后,他却搂着他的新女友,阳光明媚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米可,这是我女朋友,外语系的,咱们一起吃个饭吧?他站在树荫下,没心没肺地邀请我。
心里的暴风雪,只有我自己,知道有多冷。
原来,男生变心,是这么稍纵即逝的快。旧爱拜拜了,新欢马上替代。谁也不是谁的唯一的谁。
大学四年,我看着他,走马灯似的换了五六个女朋友。有娇美的,有刚强的,可惜里边从来没有我。
站在大学的尾巴上,我悲伤地发现,也许我们俩,今生今世都不可能有什么可能了。因为他,即便是在孤单寂寞冷的空窗期,也从不会把我纳入考虑的范围之内。
我不甘心,我的初中,我的高中,我的大学,这十年来,我只做了一件事,暗恋他。虽然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心甘情愿。
我站在镜子前,重新审视我自己。长发下的这张脸,纵横交错地镶嵌着无以名状的落寞。竟然如此陌生。
我很累了。我决定摆脱他的影响。计划着,一毕业我就滚到再看不见他的城市里去。
一切都很顺利。喝了毕业酒,我就南下到了上海。在一个表姐的帮助下,我终于在一家外企,找到了薪水还不错的工作。
白天,穿8个厘米的高跟鞋,在上海的高档写字楼里,我铿锵有力地不断穿搜。晚上,坐四五十分钟的地铁回到合租的出租屋,洗澡,打扫卫生,练习口语,躺在床上的时候,已然精疲力尽。
生活像风车,虽然紧张忙碌,但还好一切都在井然有序地向前奔跑。
跟闺蜜通电话,偶尔能听到一些有关他的消息。因为不愿坐呆板的办公室,他上班一个多月就炒了老板的鱿鱼。之后,他去夜市摆过地摊,也集资开过餐馆,书店,也许是经验不足,也许是太好高骛远,每一个开始,都以失败告终。
最近的一条消息,闺蜜犹豫了好久,才断断续续告诉我。
书店关门后,他一度有点意志消沉。家中宅了几个月,也许是想通了些什么,借了别人的摩托车,说要开出去散散心。只第二天,刚刚开到小市镇,就出事了。
我请了假,定了机票,马不停蹄赶到小城去看他。大门紧闭的卧室,没有丁点声响。他的爸爸妈妈无奈地告诉我,他已经把自己关在里边整整一个星期了。
高大帅气的体育生,2年未见,造化弄人,竟变成了跛子。
我搬了个小板凳,日日坐在他的卧室门口,叙述自认识他之后,这十几年如一日的暗恋。我告诉他,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在学校厕所旁的墙角,一个高年级的女孩子对我拳脚相加。是他,神兵一样从天而降,挽救了我被毒打的命运。我告诉他,初三写情书向他告白,他又是如何冷酷拒绝我的,还有高中,还有大学——
他突然暴躁地打开卧室的木门,面色阴郁地走了出来。他围着我,跛着他的左腿,转了两圈。他指着他受伤的左腿,说,你千里迢迢赶过来,是来看我笑话的吗?如果是,那你看到了,可以走了。
他打开大门,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脸自觉转到别处,眼睛不再看我。
我站起身,走过去,轻轻牵了他的手......
半年后,我辞了上海的工作,回了小城考取了公务员。我拿着在上海积攒的银子,在小城的市中心,靠按揭买了一套小房子。我告诉他,这是我们的窝,如果你愿意的话,也是我们将来的婚房。
靠着父母打点的关系,他成了小城里某所高中的历史老师。虽然薪水不高,但还好活儿不是太累,学校的氛围也特别适合他。
生活缓慢而又平稳。
2016年3月11日的早上,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有点高兴,又有点担心。不知道他是否乐意孩子的到来。
我给他打电话,约他在“星星餐厅”共进晚餐。牛排吃干净后,我告诉他,我怀孕了。我说,孩子要不要都由你决定。
他放下餐具,神采奕奕地看着我的眼睛,说,米可,我们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