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乍暖的四月底,我们松开了彼此的手。承诺的余生有你,倾刻湮没在浩荡的时光里。
当初有多衷情,后来就有多薄情。或许,情这个东西向来都是经不起时间的推敲的,于日复一日的嘀嗒中,悄然褪了颜色,红颜浸润逐逝,理所当然地变成一抹白月光,那么硬,那么凉,让人莫名地怀疑当初的种种,如前世。
有一阵子,我的睡眠质量差到发指,一脸菜色是标配。应闺蜜苦口婆心的推荐,到市中心最具口碑的中医院,挂了陈院长的号。在等待叫号的过程中,我居然歪在硬梆梆的塑料椅子上睡着了,连手里的号牌掉了都不知道。约摸一个小时后,被人推醒了。若真醒了还好,半醒就比较尴尬了,如果再加上落枕,那简直是悲剧了。
所以,我就这么僵硬地坐在那,眼睁睁地看着一只拿着我的号牌的手伸过来,却没去接。
估计我的毫无反应让手的主人觉出了异常,所以对方站起来蹲在我面前,以确认我是不是真的醒了。
然后,那人看到我眼里迷蒙的泪水,迅速作出这人犯病了的判断,一把抱起我去找医生。
哎,刚睡醒会有些泪眼朦胧,这是常识好吧?我认为。
可是如果加上一脸痴呆状就是反常了好吧?林希说。
没错,那个被我当枕头倚着、帮我保管号牌并把我当作急性病发作的人,就是林希。
当时他去医院帮母亲拿药,之后坐在那边等人。他挑了最角落的位置,我也是。本来我们中间隔着两个座的,可能看到我困极了怕我跌倒,他便坐到我旁边,义务充当靠垫。
可以想像这不是个舒适的靠垫,否则我也不会落枕。每当我念及此事幽怨丛生时,他便会飞来一白眼:怪我咯?
林希在部队里服役了几年,退伍后依然保持着锻炼的习惯,是那种比普通人强度高得多的锻炼。所以,他是肌肉男一枚,并不柔软。这是我们吵架时,我气恼至极捶过他后,捂着发疼的手得出的结论。
吵不过又打不过,这日子怎么过?我愤怼无比。
林希却不恼,只认真地盯着我,问道:你可想好了,要跟我过一辈子?
立时无语。没想过,讲真。
他见我不吵了,思忖片刻,说道:一辈子也不长啊,如果你想好了,那也简单,顶多我就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好了。
可是你会腹诽吧?我阴恻恻地问。
不会,不与女子一般见识。他爽快地回答。
曾经看过一篇小文,说的就是如何把男朋友给作没的。当时看了还觉得好笑,那些折腾只当是寻常,爱才会想尽各种小心思去折腾,不爱了鬼才折腾。只是,我们永远低估了人性,也常常在绵密的相爱时光里忘记了要留有喘息的余地。
热恋时的作,可以怡情,随便哪种想法都有人配合着演绎,最是心旷神怡。
林希在这方面,从最开始的木头人,逐渐被调教得渐入佳境。大半夜一句饿了,他都会立马去买我喜欢吃的小食送过来。大雪天里,我将双手放在他的双手上,手心相对,一路前行,他退我进,变着法儿地欺负他。后来,他说,小观,你的头发白了。他的也是。那个雪夜,心底里冒出了一生一世的念头,因为一路白头啊。
相爱,让我们恨不得变成连体婴。忘了给生活留白,给彼此空间。
圣经上说,你们的一日是千年,而我是千年一日。
在我们逐渐疲惫的时候,林希有一个外派的机会。
生活总归需要一些变化,我们并不知道这变化的朝向,或许会陷入一场动荡与不安之中,但谁也无法猜测结果。
人心总是善的。林希说,等我回来,一切稳定了,我们就结婚。
我听出了他话中的宽慰,也知道距离与时间是最折煞情感的好手。所以,我没有点头,没有给彼此虚妄承诺的籍口,省得日后心生不忿,平白增添苛责对方的机会。
林希说我薄情,他哪里知道薄情与深情,只是一个转身。深情,是陪伴在你身侧,红袖添香;深情,也是放手让你去飞,看你自由翱翔。
有些人只能陪自己走一段路,观一段景。前方有岔路,就到了分别的时候,至于是否会在下一个路口重逢,得靠缘分。听说只有最是相爱的人,才会有缘再见。
所以林希,我爱你,再见――我们一定会再次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