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
我一直都是一个很有分寸的人,直到跟他在一起之后我屡屡失了方寸,除了触及原则跟底线的事情,其他事情我都可以妥协,大概是因为太喜欢了,我不想失去他,可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让他觉得我对他的好是理所应当,他变得对我越来越不耐烦,经常找不到人,那次给他打电话很不耐烦的来了一句:干啥!他这话太刺人了,我像是被一股强烈的寒风呛灌了似的,半天说不出来话。
我早知道我们没有结果,但我就是舍不得,我也知道我们其实并不同路,是我太想和他一起走了,后来我发现是我错了,感情这种事情真的强求不得,是我一直在强求,是时候该放手了,放过他也放过我自己。上高中以后我已经很少哭了,跟他在一起之后,毫不夸张的说我日日以泪洗面,我不喜欢懦弱和矫情,却为他哭了一次又一次,和他在一起之前我几乎不喝酒,平时聚餐也说我不能喝酒,其实就是不想在外面喝,决定分手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喝了好多酒,第二天晚上才缓过来,事实证明,啥都不图就图他这个人最后会输的很惨。
我曾捡到一束光,日落时还给了太阳,我知道那不是我的光,但有一刻,他确实照在了我身上,我只是仅仅感受到了它的那份温暖,就无法从中脱离,说实话,要我把它还给太阳,我真的很不情愿。当我触碰到它的一瞬间,我就发现我已经离不开它了,可它说“我不属于任何人” 于是我强忍着放手了,很不情愿,很不甘心,仿佛自己从小玩的玩具被人偷走了一样,我嚎啕大哭,别人劝我,只要翻过前面那座山,游过前面那条河,就能找到那束光,我兴奋极了,连行李都没拿就去寻找了,当我翻过那座山的时候,我遇到了一颗参天大树,它对我示爱,我拒绝了,我的心里只有那束光,于是我又踏上了旅途,游过了那片海,我遇到了鲸,它对我示爱,我拒绝了,因为我的心里只有那束光,终于,当我到了那个地方,那里明晃晃的,所有的光都照向了我,可此时的我迷茫了,因为我始终找不到那束属于我心里的光,那束光就好像从未出现过,我自嘲的笑了,我转身就走了,那一刻,我明白了,也释怀了,更懂得了它当初那句话的意思了“我不属于任何人”日落归山海,山海葬身意,没有人不遗憾,只是有人不喊疼,无能为力时,人们总爱说顺其自然,世事本就不公,我抓不住世间的美好,只好装作万事顺遂的样子。
我喜欢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