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孤独的时刻,但不能,喜欢太多。
芙伊是一位都市中年妇女,四十五岁,健康,离异。
她有一个孩子,20岁,大学在读,生活自立。
14年前,芙伊在离婚协议上,颤抖着用扭曲的字体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时,把自己的心硬生生地撕成了两半,一半放在胸腔,一半放在远方。
丈夫,哦不,前夫,去了另一个城市,带走了孩子,好像,也带走了她生活的希望。
在她45岁生日这天,她收到了老板的短信,简洁有力,直刺人心:
“我觉得也许你在其他的地方会有更好的成就的。”
是吗?好吧。
那天,她一夜未眠,想到自己,想到孩子,想到那个耽误了她大半个青春的丈夫,转过头,看到空空的房子和这个只有一个人的家,又气又恨。
刚想发作,却也没有对象,满腔的苦闷无法排解,只能憋着劲,把枕边的纸巾一条一条地撕碎,眼泪顺着脸颊流进她紧紧咬着的牙关,咸咸的,苦苦的,味道恶心。
这些年的单身生活着实让她疲惫。所以,每每见到友人,哪怕只是稍稍熟悉地,她也忍不住流着泪控诉自己丈夫的无情无义,倾诉自己这些年来的悲惨生活。活脱脱地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祥林嫂。
她,也不是没想过再找一个,可哪有那么容易呢?
以她的经历和年龄,身边年纪合适的男子大多已经结婚生子了。剩下的,不是条件太好,就是性格太差。太好的看不上她,太差的她又看不上,实在难有情意相投的。
再加上,上一段婚姻实在伤她太深,她已经对新的感情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她太害怕重蹈覆辙,毕竟,于身于心,她都已经无法承受相同的结果了。
离婚时,她不是没有想过留孩子在自己的身边,无奈过去的不长时日里,父亲生病,她只能匆匆回乡,孩子跟着她的丈夫,心心念念便都是她的丈夫。
在法官弯下腰,满脸堆笑地问:“小妹妹,你更喜欢跟谁一起生活啊?”的时候。
她的孩子几乎没有犹豫地就指了指身边那个高大的男人。
自此,天各一方,却总难相忘。
她尝试着和孩子联系,可孩子被她的丈夫放到了老家,和祖父祖母一起生活。
孩子祖父祖母又是极厌恶自己的人,她一直觉得,自己的不幸婚姻有他们的一半功劳。
那时候,丈夫打麻将,她为了强迫丈夫回家,自己索性搬出去住,可这在她的前公婆看来,就是个不顾家庭的行为,所以,他们觉得她就是个背叛了家庭的女人。自然不肯让孩子与自己联系,所以常常,也就联系不上。
等到女儿长大了,可以自己独立生活了,她又曾尝试着和女儿联系。
女儿并不拒绝,可她在女儿平淡如水的语气中,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陌生,也许,她早已忘了这个母亲,又也许,她在怨恨自己不曾给她应有的照顾和爱意。
她有没有背叛家庭?这个不重要,不如,仁者见仁。但她着实后悔,后悔没有再坚持一下,也许再坚持一下,一下下就好。孩子就会回到自己的身边,生活也该是另一副模样。
她渐渐地把自己包裹起来,像是一个渴望爱情,又恐惧爱情的刺猬,外表尖利,爱独善其身,但躯体实则柔软地一塌糊涂。
她下床,想找点吃的,迷迷糊糊地打开冰箱,里面还有半瓶牛奶和一袋临近过期,特价出售的面包,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关上了冰箱门。
进了厨房,看到水槽里是自己忘记刷洗的碗筷,目光直接略过:“还是以后再说吧。”
芙伊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到中年,反正每次到了晚上,自己就变得特别慵懒,失去了做一切事情的动力。
煮个泡面,勉强充饥,之后就不愿再动弹。年轻时的勤劳干练早已统统不见。
走到灶台前,闻到这个狭小的空间里还弥漫着淡淡的泡面味道,不由觉得一阵反胃,只想离开。
她来到另一间卧室,里面有一张铺着粉色床单的单人床,书架上摆满了书。最上层是一张她仅有的女儿小时候的照片。
这里没有人住,却干净整洁,书页被风吹开,窗台没有灰尘。
这间房子,那是她留给女儿的,她总觉得,女儿总会回到自己的身边,“到时候,总不能没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吧。”她想。
她木木地在那张干净整洁的小床上坐下,抱着女儿童年时最心爱的玩具熊。
这是她特意留下来的,女儿从小就心善,东西从来舍不得丢掉,要是回来了,看到那只小熊,一定会很开心的吧,她想。
她就这样,在这里呆坐了整整一夜。
当朝霞渐起,晨曦微亮,一股凉风吹进她的眼睛,一下子把她从幻想中吹醒。原来,天已经亮了。
突然反应过来,哎呀,别耽误了上班,急着起身,却发现周身酸软无力,再次尝试,依旧失败,反复的用力反而让她打了一个大大的冷颤,摸摸额头,烧得滚烫。
忽一转念,想到自己已经不用上班了,半分无奈后竟有些欣喜。
索性躺下,拉出那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盖在身上,意外地发现上面还有太阳的味道,温暖无比,让人感动。这份久违的温暖也让她察觉到了自己周身不堪的疲惫,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她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她惊奇,然后心生了些许恐惧,毕竟,这个自己的小窝里已经许久没有人造访。
她费力地起身,小心翼翼地靠近门边,努力装作低沉的声音,问来人是谁。
“我,老张,还记得我吗?”
她想起,自己最后一个项目的工地上有一个办公室主任,姓张。声音嘛,也和从门外传来的那个差不多。
“哦,老张啊,有什么事吗?”
“你上次把自己的雨伞和材料落在工地了,最近一直忙,没来得及告诉你。后来想着你已经收工了,以后也不再去了,我今天刚好在你家附近办事,干脆呀,就给你带过来了。”
听到这话,她确认了来人不坏,便费力地压下门把手,这一用力,自己打了个趔趄,一头栽在门外,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手上挂着吊瓶。
滴壶中,液体一滴一滴地滴下来,发出“滴,哒,滴,哒……”的声响。那声音在她的耳朵里,像是预示生命流逝的钟摆,咄咄逼人,让她不安。
芙伊奋力地抬起头,这才看到旁边的椅子上,趴着熟睡着老张。
这个老张,她也不是一点不了解,说起来,他们还是有点熟悉的。
中年男人,大她五岁,也是离异,有个男孩,跟着妈妈一起长大,现在已经工作了。
芙伊在老张的工地上做项目的时候,他们平时在一个办公室里工作,由于她只是短暂驻扎,情况都不了解,老张是她的老乡,说着说着自然比别人熟络些,那段时日里着实帮了她不少。相处之后,她只觉得老张性格耿直,为人热心,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也不打什么多余的盘算,所以,也算是印象不错。
因为同病相怜,芙伊在项目上上班的时候,他们平时也一起去吃个饭,聊聊天什么的,把彼此当作了半个朋友。
项目结束之后,芙伊离开工地,他们也就许久没有联系了。
这一病,竟遇到他登门造访,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她的嘴角撇出一丝苦笑,想到,也许这就是命吧。
这病不轻,在医院一住就是一个星期。
那段时间,老张天天都来看她,端水送饭一样不少。许久没有人照顾,猛地一下感觉到了来自别人的温暖,内心不免触动。忽然觉得,也许生活还是可能有那么点美好的。
这个星期在她看来,就好像是在医院里,穿着病号服,躺了整整一个春天。
一周后,她可以出院了,老张来接她。路上,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你说你一个女人家,这些年自己过日子,挺不容易的吧。”
“嗯,可是也没有什么办法呀。凑合凑合就过去了。”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要是这次没刚好碰到我,你要怎么办呢?”
这句话问得她一时语塞,她真的没有想过,自己如果真的病得下不了床,该要怎么办呢?原本就是一个人,现在又丢了工作,如果哪一天,真的出了什么事,或许自己在房子里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吧。
想到这些,她泛起一阵心酸,发现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下来,她慌忙擦掉,扭过头,不想被老张看出自己情绪的异样。
“不如,你看看咱俩试试行不行,行的话就凑合着过吧。”老张顾着开车,芙伊觉得他没看到这些微妙的波动,但总觉得,她的苦,他都知道。
听到老张口中说出这些,芙伊的心里一颤,说不出是意外还是欣喜,她没说话,看着窗外,眼神里还是不免露出了小女生刚被表白时的娇羞。
这,还能不能算是爱情又到来了呢?她想。
两个中年人就这样走在了一起,他们之间的,可能是一种似爱非爱的微妙情感。
芙伊觉得到了这个年纪,要是说还想像年轻时一样轰轰烈烈地爱一场,不现实,也不可能。他们彼此的心脏之间,横亘着太多的“人生阅历”,以至于再也难以有一种夫妻之间的心有灵犀。
但这段恋爱之中,起码两人都成熟,都知道自己不再年轻,知道自己有责任,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承受不了那么多的折腾,知道过日子吧,就是安安心心,平平淡淡才是真的。
所以这段关系让芙伊十分舒服,老张的体贴与照顾让她有了些久违的家的感觉。
日子就这样滑过了整整一个四季。这个四季之中,芙伊又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虽不比之前的工资高,但过得清闲些,日子也舒服很多。
老张每天都会来芙伊家中吃晚餐,所以她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下班之后到超市中采购一篮子红红绿绿的菜,新鲜透亮,十分喜气。
在他们一起经历的第二个春天里,老张终于拿出了那颗他精心挑选的戒指,在芙伊面前单膝跪地,一字一顿地说:“我亲爱的,最美丽的姑娘,嫁给我,好吗?”
芙伊呆住了,她万万没有想到平时大大咧咧的老张还有如此浪漫的一面。
她愣了一会,佯装埋怨:“这么大岁数了,还弄这些虚头八脑的东西干嘛。省下钱来做别的不好吗?”
老张不说话,就看着她笑。
他已经看到了,芙伊早已被感动地热泪盈眶。
在她点头的那一刹那,芙伊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年轻的时代,感觉自己还是个小女孩,而且,又拥有了全世界最美好的一份爱情。
不经想起,她嫁给前夫的时候,就是父母的圆桌协议,没有求婚,没有纱裙,稀里糊涂地就耽误了自己的半个青春。
对比越强烈,她越是觉得如今是如此地幸福。
第二天,老张带着芙伊去了全市最好的影楼,拍了一套最贵婚纱照。
照片中,芙伊笑得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连摄影师都连连赞美,被她阳光的魅力深深触动。
那时候,虽然她发间青丝可见,眼角沟壑渐深,但在老张眼里,她仍旧是世间最美丽的女子,永远,都会是最美丽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