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总要成
钱总要挣
奔走红尘
莫忘曾经是书生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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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过一个词语,叫:意见领袖。
那什么是意见领袖呢?为了反对而反对。
势必要和别人不一样,独树一帜。我想那句“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这句话,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吧。
为什么会有人这么调侃意见领袖呢?大概是在普遍的认知里:与众不同是很酷。
于是,文青看着很酷,因为文青看似不爱情,和现在这个功利的世界格格不入;
民谣歌手很酷,因为小众,他们浅吟低唱,带着一身故事辗转到下一个城市;
旅行体验师很酷,他们足迹遍布五湖四海,用别人羡慕的方式过完一生;
自由职业也很酷,不用朝九晚五,没有领导管束。
我们开始讨厌那些兢兢业业生活的人;
讨厌一成不变的生活;
看不起那些整天为了车子房子奔波的人;
嫌弃那些作秀般的婚礼仪式。
我们开始为了反对而反对,为了酷而酷。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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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的时候,有一段炒鸡就行非主流。宽宽大大的吊裆裤配上盖住一半脸的刘海,我觉得这很酷,死活也要这样打扮自己。还好后来被我爸妈强势镇压了。
以前留过一段长指甲,觉得指甲长长很酷很好看。后来,我开始写作,每天敲键盘,长指甲超级碍事,我毫不犹豫的剪了。现在只要指甲稍微长一点,我就会剪短。天天敲键盘的手,很敏感。
以前觉得抽烟的女生很酷,我学着去抽烟。实际上,谁特么喜欢烟啊,不过是为了和一般的女生不一样。。。。后来见的多了,才知道,有些女孩抽烟很酷,有些叫:风尘。所以到现在,我都很排斥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抽烟,只有独处或者是在好友面前,我才不会掩饰。毕竟,现在已经过了为了酷而抽烟的年纪。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情绪和写东西纠结。
有人问我在家呆着不上班是不是特别爽?其实也没那么爽。记得我辞职那天回到家特别迷茫,窝在沙发上不停的抽烟。相信我,那时候真的没有“无事一身轻“”的感觉。答辩之前我在家呆了有一周,每天看两本长篇小说,就是那种穿越,重生之类的。那一周我看了十几本小说什么也没有干。明明知道学校毕业论文有一堆事,可是我还是自己窝起来看小说。那段日子我完全没有时间观念,不知道是周几,不知道是几点。
也有人说:在家一定很无聊,我撑不了一个月肯定又要找工作去了。其实也不是这样。每天在家,早晚出去转一圈,一日三餐,各种水果甜点红枣桂圆茶放在桌子上。晚上洗个澡披着湿漉漉的头发打开台灯写点自己想写的东西,知乎豆瓣微博全部过一遍,等头发干了,睡觉。这样的日子,我还真不厌烦。昨天还给基友说:我已经慢慢的要变成社会的蛀虫了。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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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件事情,一个东西,一个人,不一定是因为他与众不同,是因为我真的喜欢。
我现在喜欢待在家里,不是因为我觉得别人上班我在家很酷,只是因为我现在想在家,我妈妈也想让我陪陪她们。
我计划去云南住一段不是因为我追求在路上,是因为我心之所向,思之若狂,念念不忘。即使去了我会失望,大不了沿着边境线再返回家。既然想见最好的,就要承受最坏的。
我一直说自己是“伪文青”,不是我谦虚,是因为我真的是“伪文青”。我不是性情中人,没有奋不顾身的爱情,可以因为我爸妈的意愿结婚,没有太多的故事,没去过太多地方,没见过什么奇遇,没有撕心裂肺的过去。文艺青年的标配:摄影,我也是最近才开始学。
我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伪文艺青年”。我的人生一点都不酷。前十几年一直被管束,服从中带着反抗。之后开始肆意生活,怎么舒服怎么来。我不想从众,也不标新立异。
最酷的人生不是每天想着:我怎么生活才酷?而是:我喜欢这样,我这样做很舒服,我有能力这样去生活,这就是酷。
若有天我不复勇往,
能否坚持走完这一场 。
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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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意思就是菜菜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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