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早上,嬢嬢(你们的嬢嬢=我的妈)的手机丢了。
手机不贵,去年买的oppo r9s高配。没有开云服务的备份,电脑上资料备份上次重装给弄没了。所以有必要找到手机。
还好嬢嬢能确定是在家附近的华联超市丢的。在超市有用过手机,付完账就没了。
当时让超市的人帮忙马上打电话,是能打通的,但没人接,多打几次就被关机了(手机电池的足够用的)。
嬢嬢发现手机丢了以后就找超市防损查了一下监控,她无法明确地说出是哪个位置丢的,防损主管随便点了几个监控的回放,就说工作忙给让下午再来查找监控。
下午1点的时候,我陪嬢嬢去超市调监控,防损主管拖拖拉拉,各种借口不让看。于是去超市马路斜对面位置的派出所报了警,警察拖拖拉拉的……后来嬢嬢用了一招“那我给XXX打个电话”,人民警察终于出警了。
于是超市又让调监控了,警察让调到监控录下来再去派出所找他。防损主管说很忙,操作了几下就出了监控室,各种泼冷水说不好找,找不到,各种劝放弃。不过密码什么的他输入的时候,我记住了。
监控是比较熟悉的海康威视,超市不算大,一个32路的,一个24路的,扫了一眼,挺担心镜头没有覆盖全,或者是镜头有被挡。点了一个小时左右,发现了真相。
嬢嬢在给柚子过称的时候,身旁还有好几个人(拿手机的大妈就排在嬢嬢右侧),嬢嬢拿出手机看了看再放回去的时候,放空了,手机掉地上没发现,然后嬢嬢走开去挑选别的东西,接着马上大妈发现了手机并捡了起来,她往嬢嬢走的方向看了一眼,就把手机放进口袋,径直往前台结账了走人了。过了过了一会大妈又回来问超市工作人员,今天的活动是不是可以抽奖(清晰的正面照就是这么来的,从穿着打扮上看,不像缺一部手机钱的人),然后就又跑路了。
一切了然了。
大妈姓荣,四川省内江市安岳县人士,64年9月15日生人。
为了顾全荣大妈的颜面,我们没有直接联系她,而是让超市去联系她,说是在监控室不经意发现的,希望她还回来。
超市防损主管联系后说,荣大妈表示,让我们打嬢嬢的电话和她联系,嬢嬢早就补办了卡,丢失的手机是打不通的。我让防损主管告诉荣大妈直接送到超市就行了(她能一大早在超市买东西,想来离得也不远),我们去超市拿。
晚上8点过,防损主管告知,手机送来了,让嬢嬢去拿。我觉得这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结果嬢嬢打电话说,对方是两个男的,让给买烟;我立马说不买,等我过去。我过去的路上,嬢嬢通知了警察。我到超市没有看到那两个男的,过了一会,警察来了。那两个男的更是找不到了。
警察和超市的主管,认为手机的捡的不是偷的,人家给送回来,买两包烟是应该的。可我认为,明明知道是谁丢的,施主就在身边,结果拿了就结账跑路,看视频中那猥琐的样子和偷有什么两样?打电话不接,还关机,让还回来,还tm自己不来,喊别人来,还jb有B脸要烟。
警察最后主动送我们回了家(家离超市200m左右),然后路上还劝我们,说现在哪还有拾金不昧的事情。
当时我真有发朋友圈,发微博的想法,视频,照片,姓名,电话,身份证,发出去了荣大妈还好意思姓荣么?小地方真的很小。
这并不是什么拾金昧不昧的事情。这就是侵占财产罪.
可是为什么超市的防损主管和和出警的警察,认为我和嬢嬢是不对的?周五这天,是我的三观水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