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的金融制度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金融体系结构,以及组成该体系的各类金融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关系的总和。金融制度广义内涵包括金融中介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制度三个方面的内容。
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四种类型:一元式中央银行,二元式中央银行,跨国的中央银行,准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的资本金一般由实收资本、在经营活动中的留存利润、财政拨款等构成。
商业银行是以追逐利润为目标,吸收存款,以经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对象,从事经营活动的金融企业。
政策性金融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活动,具有政策性和金融性双重特征。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主要有倡导性职能、选择性职能、补充性职能、服务型职能。其经营原则应按遵循政策性原则、安全性原则、保本微利原则。
金融监管制度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基于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因素,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等进行监督管理的体制模式。可以分为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分业监管体制和不完全统一的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