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英语,我一直认为这门语言对我而言是一种缘分。
在整个中学时期,英语一直是我的优势学科,说不上拔尖但当时能使我自信一些的也只有英语了。相信我,要不是高考英语多考了几分,我大专都上不了了。一直到当年的世博会,一群人去旅游看新鲜,在某个中午,和一个西班牙小哥用英文聊了几句后被小伙伴们视为天人——之后的要合影之类就由我来充当翻译。而正是因为这件事,促使我迷之自信的把原本空荡荡的3个高考志愿全填成英语相关。
因为我觉得这件事就是我擅长的。虽然最后在家里人的说服下学医,但在短暂的大学生涯中也无时无刻在印证着这件事。
班里有演讲—英文,学校有演讲—英文,进学生会一我会说英文。真的一开始只是为了装逼,因为大专里头英语好的不多,敢开口说、口语好的更是凤毛麟角。而装了几次后,我甚至开始背奥巴马的竞选演讲—完美的演讲素材,从改内容到背诵,从模仿口音到学他的姿势眼神。最后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的比赛,虽然是小打小闹层次不高,但从中获得的成就感和自信,在一个无比中二的年纪里无疑起着最强烈的催化作用。
奥巴马在演讲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元素,一再强调他能带去改变。Change the world,多么振奋人心的口号,而我直接改成—Change the school。是不是很棒?并有板有眼的学着他的姿势口音在百十个人面前挥斥方遒,仿佛明天会更好。但我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也改变不了这个学校,我想改变的只是我自己而已。所以,这一切的一切早已在不经意间溶入了我的血液中。
毕业之后便是沉寂,我的张口闭口也早成了临床工作的琐碎。直到最近又重新开始学习英语时,突然发现了一些沉寂许久的东西。我曾经拿来成就我,激励我,改变我,使我呐喊的一个方式,却是一门非常感性的语言而我之前从未意识到。
举个例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翻译—Charity begins home,只有简单的3个单词,细细品味后才发现如此不简单。
The past holds the key to the furure
去改变吧,对于这门语言的热爱我想我会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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