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阅读的时候准备一支笔,而且要足够细腻,可以在书中随便写写画画的那种。在阅读过的书籍中,清晰看到被肮脏双手抚摸过的纸张边缘留下的暗黑痕迹,本该平整的部分变得弯曲,颜色深浅即可作为判断认真程度的标准。读书的场所时常更换,可能是书桌旁,火车上或者野外山林,有些书可能会随我旅行几千公里,风餐露宿、颠沛流离的生活有书陪伴就不会感到寂寞,耳正是如此才会更好地享受孤独,敬畏自然法则。
不知何时养成习惯,在读过书的第一个空白页大方地写下座右铭“知书达理明义成大事,学习醒悟长智有作为。”一直很想将十八个字写的更美好一点,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发现有何进步。内容来源于在三原求学阶段的教室门口的宣传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会跟随我很久。在其后是阅读的起止时间,偶尔在空白处留下一点简单的笔记,总体感受或者终极疑惑。但在《爱弥儿》中暂时还不清楚终结的意思如何表达。
阅读过程中喜欢用下折页的方式标记进度,用上折页记录片刻重要思考的文字,并用笔做标记。若有机会再次品读,此处就成了重点关注的地方。实际上,一本几百页的书读下来能够记下的只有几句话或者几个普遍结论而已,其他的似乎都被抛向了脑后随风飘散。到最后可能只知道“哦,我读过这本书。”
一本书,通过这么一番折腾,卖相全无,甚至身宽体胖。关于阅读,清晰地知道自己还处于初级阶段,只能将书读厚。若哪一天能将书读薄,那将会是件美好的事情,也许会出现在阅读中国经典之后吧!
书在我手里,我说这样就是怎样。我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尊重知识,尊重其传承和发展。读书不一定非得要怎样,尊崇自己内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