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翻开曾经读过的《余秋雨散文》,发现很多地方我都曾经精读过,还做了笔记,可是,我居然一点也记不起这些内容了。这是否算我读过这本书?
我想,这不应该算我读过。读过后,却忘得一干二净,那说明当时读的时光,根本就没有人真领会文字的内涵。既然一切的文字,在脑子里没有留下一点痕迹,那就说明它根本没有进入过脑子。
到底怎样才能让文字在脑子里烙下深深的印记呢?对于我这种记忆力极差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反复读,不断的去领会作者心声,去揣摩文字的意义,让文字扎根在自己的思想里,这大概就是读书吧!
我决定,从现在起,要学会每天读一点,忘了再来。让自己每天陶醉在书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