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正经历从草莓音乐节淋雨回家的路上。14号成都草莓音乐节在前期出演名单上看,私以为是没有13号的演出名单惊喜的。但因为种种原因,个人和一群小迷妹还是选择了14号。
被云云誉为民谣狗的我其实是很包容的,民谣、说唱、摇滚,当然还有流行,我特么连影视金曲都要听的人,能不包容么。
第一次参加草莓音乐节,除了乱蹦的电子舞台和万青出场,真的能让我high起来的也只有说唱了。脏辫小哥哥贼帅,就算是听不懂的顺口溜也是能让全场小青年们惊声尖叫。说唱的歌词是让我大写的佩服,说唱歌手一定是最牙尖的人。突然好喜欢说唱小哥哥,大喊声小哥哥我爱你,被淹没在哄闹的人群中,旁边的同学戳了戳我,没想到你换口味这么快,从文青到rapper,特么让小哥哥当我男朋友别说他不愿意,我都不愿意,rapper迷妹太多了,还各个都有五花八门的才艺。
其实想了想,我喜欢的哪里是说唱小哥哥,明明是羡慕可以追寻自己梦想的人,为之疯狂的人。潜意识里的说唱歌手,带着纹身和个性,带着一堆人身体里的疯狂因子乱蹦,他们在舞台上的每一个自信的样子,都是我所羡慕的样子。人都喜欢探究未知的另一面,说唱应该是把我身体里有些牙尖分子激出来了。
在见识说唱歌手大片花臂刺青前,我都以为花纹身的菇凉和少年都是超社会的哥。其实当自己也想尝试的时候就觉得跟女孩儿化妆一样,没什么特别的含义。明明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印在自己身体上、凭什么要让其他人来指手画脚。以前的自己是看看不懂脏辫的,要把头发梳的规规矩矩才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父母眼里的乖孩子,后来觉得贼cool啊,自己的头发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我嘴上这么说,想染粉色头发的心思还是被我妈拦下来了,有贼心没贼胆。
生活要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才有乐趣啊。但愿下次再去音乐节的时候,不用很怂的贴纹身贴了,想要什么就去做吧。就想像睡钟汉良一样,你不去付出行动,你怎么知道不可能呢。
哎呀,其实那个脏辫小哥哥真的是有点帅。但是我是真的记不到他们乐队的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