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四. 芙蓉不及美人妆 ]
初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天真烂漫痴痴傻傻的跟在燕洵哥哥身后,笑着他的笑哭着他的哭。
一心一意的只想做他的小女孩儿。
明明她爱笑爱闹爱耍公主脾气,但只要对上那双亮晶晶的眼眸,我就无论如何都讨厌不起她。
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一个痴心人罢了。
一
她叫元淳,大魏皇室最尊贵的公主。
反正她是公主,不用继承霸业,又不用勾心斗角,哥哥们大多护着她,贵族子弟也大多让着她。
可以说她年少时在长安城的日子,大概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候。
可惜,人这辈子福祸都是定数。福享完了,祸就该来了。
我最心疼元淳的几个片段,是她对元嵩说“兄妹之情来生再续”的时候;是她扮成女神医在燕洵的大帐中听燕洵提起长安时的一脸忧伤;是最后她慢慢走出大帐那满满的回忆杀。
让我掉泪的,是燕洵放下刀剑后面无表情的一句:“对不起,你多珍重!”
她为了他可以整日与名门子弟厮混,只为能光明正大的陪在他身边;她为了他可以放下公主的尊贵去向母妃求情,只求他能平安;她为了他不背负叛贼的罪名,不惜金殿之上磕头请罪再不嫁他;她为了他能回头,两军阵前跪倒在他的马前苦苦哀求……
原来她所做的一切,都不及一声对不起。
对不起,你多珍重。
七个字,就是她对他十几年来付出的答复。
看到她临走前含着泪的微笑,我莫名的觉得心疼。
一切都只是她的一厢情愿,从一开始她就错了。
二
离开燕北时,她坐在马车里,默默地伸出手来,露出那只兔子尾巴。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只他“送”给她的兔子叫寰寰;她也永远会记得,那年秋意正好,他一脸灿烂的埋怨着哥哥:“我兔子呢?”;她也永远不会忘记,烽火连天的长安城内哥哥会袍断义的一句:“沙场再见,就是仇人。”
她还记得他被关到莺歌小院,他把这只兔尾巴送给她做生日礼物,记得他说:“微薄小礼,还请公主不要介意。”
她记得她说:“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这句话她不知道说了多少遍,只要是她燕洵哥哥送她的,那都是最好的。
抱歉,明明主角是元淳,我却字字不离燕洵。
没办法,在她的世界里,燕洵就是她的天。
可能当年在长安城疯闹那会儿,她永远也想不到有一天她会这么平静的丢开他的礼物。
原来,放弃一个人这么容易。
风吹过,好似那年宫中凉亭,他与她亭中玩闹,却被母妃看到的情景,就像衣服华美纹饰的触觉。
让人莫名的觉得难受。
原来,忘掉一个人这么难。
一步一微笑,一步一伤心,一步一劫难,化作飞蛾扑火。因为爱上你,我便没了我。
让一切都随风散落,不是不可说。
只是我一直追在你的身后,你却从来都不肯回头。
让一切都随风散落,不是不可说,是说了也没用。
还记得那年,他们第一次相见,他说起燕北壮阔的山川秀丽的风景。
如今她看到了,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好想回家。
她以为她早已经把燕北当成了自己的家乡,却原来,她喜欢的仍旧是温暖如春四季分明的大魏。
始终停留在指尖的绳链,终于迎风落地。
她赶忙缩回自己早已冰凉的右手。
这天,太冷了。
她要回家了。
此去一别,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燕洵哥哥,你珍重。
燕洵,再见,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