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怜取眼前人

晏殊有一阕词,浣溪沙,写得极好,在我心中算得上白月光的级别:

一向年光有限身,

等闲离别易销魂。

酒筵歌席莫辞频。

满目山河空念远,

落花风雨更伤春。

不如怜取眼前人。

这首词的后半阙,一向被用来劝诫人们勿舍近求远,只顾追求遥不可及的虚妄,反而伤了眼前之人的心。可惜了,这样的陈辞滥调古今中外也不知有多少人说了多少遍,但没用。有时候近在咫尺唾手可得的东西就是这么被人瞧不上,反而苦苦求而不得的东西愈显珍贵。你看,诗经里都是这么说的: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总是这样的,只有到失去了才知道有多么可贵。

比如,《飘》里面的思嘉和瑞德。

《飘》这本书算我的一个执念了,我很少这样偏执地喜欢一个故事的男女主角,但是《飘》算一个。好莱坞当初翻拍的那部电影也是经典之作,演员演得太好,总叫我有种书中人物活生生走到屏幕上的错觉。因此尽管它是部并无深刻思想内涵的通俗小说,而且争议也很大,但仍旧在我心里占据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

所以今天来说一说男女主这对cp。一个典型的“失去了才知道珍惜”的故事。

其实我在最初是没有觉得这一对怎样的。第一次看《飘》是11岁,男二号艾希礼裹的糖衣太厚,加之思嘉又一门心思扑在艾希礼身上,连带那时的我也觉得似乎这俩人应该在一起——我甚至没有意识到瑞德才是真正的男主!因为他在开始的时候实在不像个什么好人,年纪又大,名声又坏,行事作风和身边的南方人格格不入,亚特兰大沦陷之后他带女主逃跑的半路上又把女主一个人丢下然后莫名其妙跑去参军……所以思嘉始终都觉得她不是什么好东西,年少无知的我也这么觉得。

事实证明,立flag这种事,早晚是会被打脸的。

事实也证明,这个男主,是个隐藏很深技能也满点的男人。

但是,思嘉始终觉得自己不爱他,也不可能爱他。她爱什么样的人?像艾希礼那样的,英俊,忧郁,高贵,优雅,谈吐间都是南方老贵族的风度与气派。刚从欧洲游历归来见到女主的时候轻轻一句“你已经长大啦,思嘉”都能让女主心旌摇曳,更不用提他那双闪动着思慕和忧伤神情的灰色眼睛。爱上这样一个人,对于16岁的女主来说,真是理所当然。

可是,他彬彬有礼,他殷勤相伴,他每周都会固定地拜访女主,但他就是从来都不肯说自己爱她。他的所作所为也从来没让读者觉得,啊,他是真的爱女主啊。

但是瑞德就不一样了,作者埋了太多暗线太多伏笔,如果细细挖出来,就会发现他对女主的感情究竟有多么深。

比如两人第二次相逢的亚特兰大募捐会上,他一掷千金(不要纠结于具体数字了只是象征一下233)请尚在孀居的思嘉做领舞,因为他一眼就看出这个姑娘心里最渴望什么。

比如亚特兰大陷落的那个夜里,他带着思嘉,还有思嘉答应艾希礼要好好照顾的媚兰和刚出生的婴儿逃离。真的,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假如一个男人不爱你,谁会冒着生命危险做这种事。至于半路丢下思嘉的那个位置,他清楚地知道从那里往后她不会再遇到任何危险。

比如战后思嘉为了种植园三百块的税金低声下气地去亚特兰大监狱求他,他虽然语带讥讽但实际心急如焚。可惜思嘉没有注意到,“他当时两手正攥紧了拳头,塞在裤袋里,似乎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忍受着沉重的压力”。后来他一出狱便去找她,其实不过是还惦记着她是否已经解决了难题。

还比如,两人结婚之后,思嘉常会注意到瑞德偷偷注视她的眼光,“他的双眼含有一种警觉、渴望和期待的神色”,让思嘉觉得“像是只猫守在老鼠洞跟前似的”。其实他是在等你爱上他呀,傻姑娘。

由于瑞德爱得深沉又把感情藏得这么深沉(当然本质原因是他觉得思嘉一向在男人之间游刃有余如果轻易地告诉她自己爱她就会从此被她踩在脚底下我的天呐这是什么鬼逻辑),思嘉又在从16岁到28岁期间都一心苦苦地追求艾希礼,所以两个人的爱情巨轮就不可挽回地一路说沉就沉到了底。后来我每看一遍这个故事都恨不得冲进去把思嘉揍一顿,就是想大耳刮子把她扇醒然后告诉她姑娘你可醒醒吧艾希礼就是个渣呀瑞德才是你本命。当然对瑞德也是,拜托你就告诉她你爱她又怎么了!?

很明显,这两个人都有问题,可是思嘉的问题显然更大一些。

我非常非常喜欢思嘉的个性,当然情商除外。她又美又媚,从来不缺征服一切包括男人和世界的信心和勇气。也是这样的人才能在内战后满目疮痍的南方重新站起来,若是像艾希礼那样,一门心思活在自己构筑的理想世界里,虽然认清了现实却又不愿意面对现实,那南方早完了。我顶顶佩服思嘉的一点就是,她能这么迅速地从战前那个娇纵的只知道穿着小羊皮鞋子和新裙子满脑子都是怎么吸引小伙目光的女孩子成长为一个坚韧不屈意志强大不让须眉的小妇人,真是可堪为我辈典范。不过这个典范面对感情却一直处在拎不清的状态,若叫我说的话,我觉得她太自我了。

思嘉的自我是出名的,说得不好听就是自私。这种自我的本性其实是她个性中很有魅力的一部分,如果牵扯到生存和强大的内心这方面的话。但感情里的自我是很麻烦的,因为她总是一厢情愿地按自己的想法来走,却常常忽略掉别人的真实感受。就像十六岁的时候她爱上艾希礼,于是她以为这就是自己毕生伟大的一场爱情,她不惜主动剖白心迹,哪怕自取其辱;不惜随便抓个男人嫁掉,只是想着能气气心上人。她后来为艾希礼做了很多很多事情,艾希礼始终被她当作自己生命和情感上的一根支柱,哪怕他是别人的丈夫。这种沉溺在感情里的自我只能说是感动了她自己,并让她越陷越深。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究竟为什么爱艾希礼,以及艾希礼到底为什么不愿娶她。她只是自顾自地沉浸在自己描画的虚幻里,努力说服自己艾希礼是爱她的,然后被自己感动着。

这样的自顾自当然也伤害了瑞德,而且伤害得非常之深。瑞德对她如何我们前文里已经举过例子了,但是作为种种事件的当事人and女主角,思嘉就是不肯把自己从艾希礼的泥沼里拔出来,然后好好去揣摩一下瑞德的心意。书中不止一次写到,思嘉觉得她和瑞德之间压根就没有爱情,两个人之所以在一起只不过是彼此合适。其实我很想吐个槽的,因为思嘉她不是一般的姑娘,而是十六岁的时候就征服全县所有适龄未婚男青年的厉害角色,也是同龄女孩子口中“绿茶婊”一般又妒又恨的存在。揣摩男人的心理于她几乎是本能,当然了,这段感情里瑞德采取的方式也有不当之处,但他对思嘉的爱不是一两句口不对心的话就能掩饰过去的,思嘉应该能够意识到她这一路走来,其实没有什么能离开瑞德在她背后强有力的支撑。可是她就是意识不到,是习以为常?是视若无睹?还是觉得有些人有些事已经成为了习惯,所以就可以忽略掉呢?

于是她就这样忽视着瑞德,然后追逐着艾希礼。

直到媚兰去世,她对思嘉说:好好对瑞德,他非常爱你。

这时候思嘉还是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瑞德的,她以为长久的忽视过后,说一句抱歉,做出一点低姿态,就可以挽回。

但是已经晚了。

《飘》的结局极其虐心,因为作者一字一句,完完整整地刻画了当思嘉意识到“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的时候,瑞德已经不愿再做这个眼前人了。

于是她哀求,哭泣,不断地说“我很抱歉”,然后跟在瑞德身边看他一路收着行李,却无可奈何。因为瑞德明明白白地告诉她,我从来没有耐心把一个破了的杯子粘好了再用。她一遍又一遍地问瑞德:如果你走了,那我该做什么?我该去哪里?而瑞德只是在转身走掉之前用他一贯满不在乎的口气说:坦白说亲爱的,我一点儿也不在乎。

起初我总觉得这个结局太叫人难过,明明思嘉已经意识到了自己长久以来在感情里犯的错误,瑞德为何就不能接受,然后给思嘉,也给自己一个新的机会?他们一定会幸福,他们在婚姻的最初也是幸福过的。

后来看了一遍又一遍,才觉出来瑞德到最后该有多么心灰意冷,意兴阑珊。思嘉或许并不是有意对他如此心狠,但她这么多年来一心一意的自私,她对艾希礼那近乎可怕的执念,愚蠢的执念,生生毁了她原本可能的幸福。故事的最后她厌倦地想,我不要艾希礼,哪怕现在把他装在银托盘里给我我都不要。我只要瑞德……可他已经不要我了。她的忽视与漠然终于让瑞德头也不回地离去,留给思嘉自己无穷的悔恨与痛苦。

其实我一直觉得思嘉是能幸福的,她也理所应当该得到幸福。但是可惜在这个长长的故事里,她为赌气嫁过人,为钱嫁过人,为自己以后再也不担惊受怕忍饥挨饿嫁过人,唯独没有一次是因为全心全意的爱情。真是可惜,她这样一个难得一见的姑娘,在故事里似乎很少有人发自肺腑地去欣赏,除了瑞德。人们看见她美丽的外表,看见她固执的脾性,看见她不同于南方淑女们的行事作风,看见她像个男人一样去经营工厂,唯独看不见她那颗逞强的、倔强的、永不服输但同时又脆弱的、需要有人好好呵护的内心。

《飘》这个故事其实是有后续的,是后来的一个美国作家写的,很厚的一本,直接拿了思嘉的名字做书名。这本续知名度不高,又常常被人说有狗尾续貂之嫌,而且故事也俗气,就是讲了思嘉怎么回到故乡,重整旗鼓,然后一路追随瑞德而去,期间还遭遇了种种意外与凶险,关于她自己,关于家族。

续集的结尾无非就是大团圆了,思嘉重新赢回了瑞德。虽然整本书确实写得有点扯,人设也差点崩掉,但唯独这点让我觉得是对的,百折不挠地追着瑞德而去,像是思嘉能做出来的事。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倔脾气的姑娘一旦认准了谁,那真是千里万里,万死不悔。

只不过这一次,长大了的思嘉,学会了“怜取眼前人”的思嘉,终于认准了一个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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