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刻,我知道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不是爱,而是那种称为“喜欢”的感情。它干净简单,却意外动人。在很多年以后,我才发现它远比“爱”要珍贵。因为之后我会遇到很多次“爱”,但是“喜欢”的心情,我却再也没有拥有过了……
其实,只是因为我们能看见,时间改变了什么。但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却也存放着那些,时间没有改变的东西——这座小城的气息,刻在我们眉梢眼角,任我们浪迹天涯海角,关于彼此的记忆,也会在同一段岁月里波光粼粼。还有昨日那远去却不曾逝去的青空,用它清澈心底的美丽,让我们的心印流年,而且——从来不曾分开。
青春的大雨劈头盖脸淋下,
有人孤独迷惘,有人渴望飞翔,
谁能安然无恙躲过这场雨?
后来,我淋过很多场雨,
吻过很多朵花,
遇到过很多次爱,
仰望过很多地方的天空,
却永远记得最初的那次心动。
如果当时我们说了再见,后来是不是就可以再见。
那时候,我们十六七岁,时间很慢,夏天很长,年少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够永远,就像,说过了再见,就真的能再见。
说着想成为最好的自己,其实是像成为,你喜欢的样子。
我只知道只要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觉得你有出息,哪怕那个人是你自己,你也一定不是废物。
过往,那些经历了成千上百天的事,会像RAR文件一样压缩着。 而其中,总是会有那么些亮点,它们在你记忆深处闪着光。
心动时,还没来得及学会勇敢。勇敢时,我们已在时光里走散。
人生的列车岂止一站,我们会沿着各自的方向开往不同的地方。
故事里的少年们生活在一个不算遥远的过去,一个青瓦小巷,墙皮斑驳的小城,那里阳光温暖却不浓烈。校门口的街边总是弥漫着煎炸小食油腻腻的香气,男生踩在发出各种声响的老旧自行车上高声谈笑,女生永远穿着宽大的校服,在婆娑的树影里谈笑,风吹过身旁,才能看见他们瘦小纤细的轮廓……
年少的欢喜是你,喜欢的少年是你。昨日的青空下、傍晚的清风中、谈笑风生的夜晚里,很高兴,身边都有你。
风吹过吹旧了那条小巷,到尽头追不到你余光。
喜欢一个人,即便到最后不能在一起,也没有关系,你要记住只要有自己真心喜欢的东西就会发出光来,因为,你一定会喜欢那个因为喜欢着他而发光的自己。
那时候,抬头有风,身后有你。
那些不喜欢的人和事,远比高考来得清晰而深刻,刻进了我的生命里。
十七岁那一年,一转眼从指间溜走,消失不见。原来校服是唯一纪念,毕业册是唯一的照片,同学会是唯一碰面,我们已经越走越远。天真以为能永远,陪伴的人,后来也会,突然不见。
我记得这里每一个车站,每一个街巷,每一个晴天,和雨天的样子,那时候,我们十六七岁,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暮色很暖,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在心上。成年后的我们,总能演好别人,唯独丢了自己。
后知后觉的我,到那个时候才知道,杂志是齐景轩送我的,为我打开了去深圳做漫画的路。我常想,如果那个夏天长一点,也许我们就能够好好的说再见,如果我们当时说了再见,后来,是不是就真的可以再见。
无论你选择什么都要坚持下去,再见了我们的青春。
谢谢你的出现,是似水流年最美的遇见这就够了,也不需要太多了。
人生的第一次冲动,还没来得及勇敢,就已经狼狈不堪。
你好吗?为什么长大就要走散啊、你现在在哪里、隔我多远距离。
当相识发生在这块灰蓝色的板子前,笔头微小的修改,也改变了我们寻常的关系,变得懵懂和甜蜜,变得热血和义气,但最终让我血肉模糊的并不是野蛮的拳脚,而是这如利刃般直戳人心的画面,所以我们到底同为旅人还是过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