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面纱》之后,就对这位作者充满兴趣。他对人心出神入化的刻画能力,对人与人之间距离的描述能力,都让人不得不惊叹作家就是一门上天赏赐的手艺。
毛姆自己则更是清楚这一点。他知晓自己没有马尔克斯一般出神入化的想象力,必须要不断的旅行,不断的接触各类人群来扩展自己的素材。此外,旅行也给毛姆相当大的喘息空间,他扑朔迷离的双性恋身份,充满利益的婚姻关系,都让他不得不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奔向远方,来寻求慰藉。
“整座可怕的建筑如同纸牌屋一般倒塌了,他并非基于对上帝的爱,而是对地狱的惧怕”
关于宗教,他如此写道。并且非常高兴自己终于“只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他终于成了自己的主人。“
10岁时,毛姆家庭遭遇变故,被寄养于他叔叔家。他叔叔是一名古板的牧师,对他而言,这无疑是一种无法逃避的压抑和痛苦。
即使后来念医学院时,跟他膳宿寓所的同伴们激烈的讨论过关于宗教的观点,但他越发觉得宗教是一种索然无味的思想仪式。或许是因为现实生活的索然无味,也或许是精神世界的百无聊赖,大部分人相信各类宗教圣经能给他们生活指明道路,阐释意义。
毛姆再清楚不过了,生活本身就没有意义,哪怕年轻时就认清这一点,他也并没有像海子一样卧轨自杀,一了百了。他热爱生活,热爱自己一生所秉性的英国绅士应有的风范,穿着整洁昂贵的服装,收集世界各地的珍宝和艺术家的油画,以正确的礼节游走于各类社交圈。
至于生活是什么?
对他而言,生活可能就是白天说过的话,晚上写下的字。
“你喜欢雪茄吗?”公爵一边问他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雪茄盒。
“很喜欢。”几乎买不起雪茄的毛姆说。
“我也喜欢。“公爵挑出一根雪茄,仔细端详着,说:”赴晚宴时我总会自带雪茄。“
说着,他“啪”的一声关上盒子,把雪茄又揣回兜里,“我建议你也这么做。”
上一个场景发生在毛姆还未成名时参加的一个上层社会的沙龙里。毛姆很乐于参加这样的沙龙,除开想借此推销自己的目的以外,他也乐于有机会观察自然状态下的上层人士。
和全世界所有的其他人一样,毛姆渴望着获得名气和金钱。年轻时候的他在与友人的信件中,经常提及到他对金钱的渴望。年少时的家道中落,让毛姆从一位衣食无忧的富家子弟变成了寄人篱下的穷困学生。
他渴望自由,而金钱能给他自由。在未成名之前,毛姆就开始创作剧本,虽然受挫了大概10年,但仍未放弃。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不同于其他作家的钻研自己,他开始研究观众。他对人与人之间对话的描写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能摸清观众的喜恶。
毫无疑问,他成功了。这种成功让他收获了全世界范围内的荣誉和利益,也为他接下来更丰富的人生经历提供了资金保障。
毛姆在成名后的20年间,一直是以剧作家身份驰名世界得。他写了很多刻画英国,包括在英国的殖民地上生活的中产阶级。在他的故事里,很少通过第一人称去表现主人公的内心活动,更多的是冷静客观的描述。这种描述在小说里也能轻易显现。比如在《面纱》中描写最后费恩的死亡过程,冷静到仿佛在看一场割阑尾的小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