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一小时集资230万给偶像庆生”的消息震撼到了我。
我不得不佩服,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实干派”。
追星这种事一直就有,我们小时候也有。我一直以为的追星,就是在心里默默喜欢,可以是淡淡的喜欢,也可以是轰轰烈烈的喜欢,但前提是默默的。
理由很简单,大家都知道明星受人喜欢,也都知道明星不会喜欢你,你只不过是“单相思”,所以没必要那么张扬。
如果心里实在按捺不住这份喜欢,表现在行动上也不过是把明星的卡片或贴画贴在床头、墙上。也仅限于私密空间,都是贴给自己看的。
近两年,追星现象越来越疯狂。先前媒体也报道过此类事件,相关部门也发表过态度。大家都在讨伐明星本人及相关节目组,说他们诱导粉丝花钱。
大家说的都对。
但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今天说说另一个巴掌。
现在的“饭圈”年轻人厉害之处就在于,他们把这份爱毫无保留、淋漓尽致地用行动诠释了出来。相比较我们那朦胧的爱意,他们把这份爱明确量化为元、美元、欧元……
年轻人要反驳了,你那时候穷,你想表达爱意都表达不了,别跟我们相提并论。
我想告诉他们,那时候我父母穷,现在你父母相对富裕一些(也未见得),你们和我一样,我们都在花父母的钱,自己不挣一分钱。
而你们却肆意挥霍父母的血汗钱!不,这不叫挥霍,挥霍尚且有回报,无论那回报值不值。你们这叫把钱往坑里扔。
和被骗有些相像,但又不完全像。
被骗是自己不察,相当于把钱扔水坑里,一旦觉醒,捞出来还能用。你们是明知故犯,把钱往火坑里扔,扔进去就没,比打水漂没得更彻底,目的只是为看那一瞬跳跃的花火。
不过我也真佩服你们的能力。一个小时230万,这让许多专业融资的公司都望尘莫及,他们看了肯定会汗颜、自惭形秽。
以爱之名,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你们有这么大的能量,为何从没见在别的领域展现过?
除了正事,干啥都行!
你们为偶像做这么多,偶像认识你吗?还是说,你不图回报,他好你就好。好无私的爱,就像你父母对待你一样。
你的理由是,你为偶像多花点钱,偶像就能在节目里好过一点。而你的父母每天在想,自己难过一点,也要为你多挣点钱。
那你可曾为父母做过这样的事?没有是吧。你有那能力,却没那动力。因为他们只是你的父母而已。因为父母的开心,不会给你引起那么大的共鸣。
那些设计各种诱导粉丝消费环节的明星或节目组固然可恨,但我觉得,粉丝也不是省油的灯。
当有人站出来阻止他们继续上当受骗受伤害,明星和节目组都承认了自己做法不对,反倒是粉丝们不忿,拉开架势要跟救他们的人开战。
我们很少从粉丝嘴里听到“我没被骗”,听到的更多是“被骗我也愿意”。
那个传说中无比珍贵的“视死如归”精神,轻而易举就在一个还没赚钱能力、未经世事的年轻人身上体现了出来。而我无论如何也敬佩不起来。
这句话里透着对施害者的无条件谅解,透着受害者的坚定无悔,透着对救人者的无上痛恨。言外之意是,要你多管闲事!
这就相当于有人被推下水,你跳下去救他,他对你说“滚”。换成任何一个人,此刻心里最想做的一定是扭头就走,管他丫的,让他死去。
我真佩服我们的有关部门,可以忍受住这份屈辱,凡受害者皆不离不弃,别管这受害者多可恨。
只是要认清一个现实:受害和犯错不冲突。
多年来,我们总逃不开一个思维惯性:谁弱谁有理。进而推演出,受害者一定是对的。
这怎么可能!
实在想不通就换种思路,你就当是混蛋栽了跟头。这总可以吧。
受害就要救,犯错就要罚。道理很简单,举个例子你就明白,南京毛老太新冠治好后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