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走路。
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
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
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像山一样高,而她的身影柔弱的像颗稻草。
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截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icon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
我看见凤凰树枝上的蓝鹊,它身体的重量压低了缀满凤凰花icon的枝丫。
我是个摄影的幼儿园大班生,不懂得理论也没学过操作,但是跟风景约会的时间长了,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底,突然悟到:真正能看懂这世界的,难道竟是那机器,不是你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
“你未看到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已不在你的心外。”
这世间的风景原来不那么重要,它不过是心的批注,眼的旁白。风景不在相机的镜头里,风景在我心里的相机,心外的相机可以随时拿起,作为一种记录内心风景笔记的工具。
每一个被我“看见”的瞬间刹那,都被我采下,而采下的每一个当时,我都感受到一种“美”的逼迫,因为每一个当时,都稍纵即逝;稍纵,即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