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林奕含的这本书,首先引入眼帘的是触目惊心的“初恋乐园”四个字。世人都知道这是一个补习班老师性侵女学生的故事,且改编自真人真事,如此残忍的事件为什么被冠以“乐园”的命名?带着疑问翻开小说,全书呈三段式结构:乐园——失乐园——复乐园。作者在生前的采访中说,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本小说,那就是“一个小女孩爱上诱奸犯的故事”。骇人听闻,难道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笔者试图从文学和人性的角度来解读其间扭曲的“爱”和“乐园”。
主人公房思琪出生富裕人家,受到良好且传统的教育,热爱文学,拥有惊人的阅读面。李国华第一次看到房家的书架时,惊叹道:这不是一个国中生的书架,而是大学生的书架!彼时的房思琪不过刚刚小学毕业而已。她读的是现代派诗人波特莱尔而不是少儿读物《波特莱尔大冒险》,第一次知道砒霜是因为包法利夫人而不是九品芝麻官。十二三岁的年纪只知晓文字中浪漫唯美的情思,只记得看似洗练却极具表现力的词句。少女阅读的书本都是被筛选过的,世界还不曾在她面前展现出幽深复杂的真实,当然,文学的洁癖和浪漫的情怀也不允许她直面世界的千疮百孔。就像思琪最喜欢的伊纹姐姐,一个在读的文学博士,嫁入豪门的“白富美”,思琪只愿看到伊纹的知性优雅,学富五车,可亲可爱,却不敢面对她观影时无法自控的泪流满面和被家暴后藏在长袖里的伤痕。其间有回避隐忍,有温良克制,是不想捅破边界的默契,是不敢看见真实的恐惧,是几千年传承的“美德”。房思琪,小小的年纪小小的人,大大的思想傲娇的梦,她像一只精美的陶瓷娃娃,摆在高高的书架上,某一天被李国华只手一推,碎了一地。
李国华,国文名师,补习班的头牌,狩猎小女孩的老手。他很会遣词造句,引经据典,对房思琪犯下的罪行,他有一千种“爱”的解释。“这是老师爱你的方式(强暴)。”“你是全世界最好的教师节礼物。”“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我在爱情,是怀才不遇。”“你现在是曹衣带水,我就是吴带当风。”“在一万个人之中我也会把你找出来。”“当然要借口,不借口,你和我这些,就活不下去了不是吗?”嗯,可以编成一本渣男语录了。如果这些花言巧语面对的是一个社会经验丰富的女性,当然很容易被识破。但房思琪只是个13岁的孩子,依赖于文学而构建的三观让她对李国华的畸恋进行合理的解释。“但老师说爱她,如果她也爱老师,那就是爱。”思琪就这样说服自己“爱上”老师,放弃了有无限可能的未来,失掉了精神的故乡和乐园,成为曾经的自己的赝品。“不只是他戳破我的童年,我也可以戳破自己的童年。不只是他要,我也可以要。”李国华用无耻的语言为自己的罪行解套,房思琪用痛苦的逻辑来冲刷所受的屈辱。甚至在无数次的性侵过程中,她都要靠组织语言文字来缓解痛苦,靠灵魂出窍脱离肉体来回避屈辱。读书时,抄录那些可以形容她和老师关系的句子,来佐证不伦之恋的合理性。在书店里,寻找绑架强暴案幸存者的自传译本,来寻求充满罪恶的安全感。思琪的敏感、自尊、教养、忍让本是文化教育赋予她的优资,却不幸成了李国华摧毁她的帮凶。随着思琪的长大,她逐渐可以用成熟的语言体系来回击李国华。李国华说漂亮是俗气的词语,思琪反诘:那老师为什么老说我漂亮呢?从最初李国华的单向话语权到思琪的针锋相对,看似是语言智性的反向将军,其实只是逼入绝境的奋力自救,最终文明不敌野蛮,自成一体的话语逻辑在在变态暴力面前不堪一击。
小说中提到人们对文学的盲目迷信,思琪在长大后的日记中写道:“……不知道,反正我们相信一个可以整篇地背《长恨歌》的人。”所以房妈妈和刘妈妈才放心的把女儿交给老师辅导,还是分别的单独辅导!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相信一个人读书的人会相对拥有更高的道德修养?“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也许传统的儒家文化早已在潜移默化中构建了人们的认知观念,而台湾对传统文化的继承显然比大陆忠诚得多。林奕含在访谈中发出质疑:一个相信中文的人怎么可以背叛浩浩汤汤超过五千年的语境和传统(人言为信,思无邪)?艺术可不可以有巧言令色的成分?或者艺术从来就只是巧言令色?我想林奕含把人性和艺术混为一谈了。文学艺术是人的创作,但并不代表全部的人性。我们所能看到的作品都是经过社会规则和道德审查筛选过的、能够代表真善美的内容,那些看不到的内容隐藏在世界的背面和人性的阴暗处。一个连环杀手大概也会认为每一次杀戮都是傲人的艺术作品吧,一个“夺处为快”的强奸犯也会把每一个幼女列入赫赫战功。而文品和人品相去甚远的文人更是比比皆是,文字精美的胡兰成滥情到令人发指;创造出完美寓言体的奈波尔婚外滥情滥性且家暴妻子;相传唐代诗人宋之问不仅在政治上附炎趋势,还曾杀人夺诗,杀的还是亲外甥。你能说他们的文字不精美吗?你能说他们的人品不低劣吗?即便是高尚的艺术创作也往往是一时一地某一方面的认知和感受的输出,而人性实在是太复杂,艺术只能呈现其冰山一角。更何况人本动物,终究脱不了兽性。
李国华作为知名国文老师,自然具备相应的文学素养,他在业余又好收集古董文物,颇有点附庸名士风雅。然而他的古董永远落满灰尘,杂乱地堆在别墅,并无心欣赏把玩。送各种样式的龙袍给妻子,明知妻子不懂也不爱这些,依旧照送不误,不为珍藏或赎罪,只是在单纯表达自己的快乐,因为家里有妻子,外面有女学生。李国华乔迁大楼拜访邻居,对着钱家随处摆设的古董大加赞赏,其对随意观音的点评不乏精彩之处。然而能够激起他艺术审美情致的依然是美女(伊纹),话语在美女面前膨胀,如同性欲,不可抑制。更有甚者,李国华在和思琪讨论性事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红楼梦》《楚辞》《史记》《庄子》,一切对我来说都是这四个字(娇喘微微)。这是一段极为痛心的文字,被思琪奉为圭臬的文学信仰在李国华那里无一不是粗暴性欲的印证,他的审美建立于变态的色欲之上,文学只不过是他诱奸小女生的工具而已。
俗语有云“一物降一物”,李国华固然是变态狼师,而思琪超乎常人的教养和羞耻心、对文学极端的迷恋,也促使她成为悲剧畸恋的祭品。这背后是性缺失的教育,是整个社会对女性的物化和打压,这在同为受害者的郭晓奇身上亦能窥得一二。最难能可贵的是,作者林奕含在写这本书的从始至终都是头脑清醒的,她称自己的写作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并时常抱有一种屈辱感。十三岁的小女孩借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爱上施暴者,这个故事不会有多少人表示理解。作者用工笔细细刻画的不伦性事亦会引起读者的生理反感,误会和猜测终将会伴随这本小说的存在,而林奕含忠于内心的写作和对文学艺术真善美的质疑则令人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