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营
一.《狂人日记》
摘录
1.我看出他的话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
2.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来字,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3.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主要内容: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了一个“狂人”的故事。他害怕所有人的眼光,总觉得人们想害他,想吃掉他。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便认为是让他养肥可以多吃肉。他记得大哥曾对他讲过“易子而食”、“寝皮食肉”之事,然后想起“妹子”死时,大哥劝母亲不要哭,便认为妹子是被大哥吃了。“狂人”越反抗“吃人”,越被认为是是“疯子”,当他完全失望于改造周围环境时,他也“痊愈”了,去某地当候补官了。
小说中的“狂人”实际上是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他周围都是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的人,他所害怕和反抗的则是封建传统吃人的惯例。(来自百度,本来自己写了一段后来发现百度上有人比我总结的好,就复制了吧。)
读后感
读了好几遍,其实单独看这篇小说没看太明白鲁迅想表达的深层意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还是坦诚些。也许下次再看就看懂了呢。
但是这小说的构思和写法都相当的精彩。
二、孔乙己
读后感:
教育是一个很大的课题,从古至今都是。
孔乙己是千千万科举制度的受害者的缩影,他会写四种“茴”,满嘴的之乎者也,穿长衫,号称“读书人”。可是始终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好吃懒做,总是偷东西。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成为众人嘲讽的对象。
鲁迅是白话文的倡导者,对封建思想更是深恶痛绝。清朝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在盛行。少数读书人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
换句话说,当时科举制度和封建思想使仕途成为读书的唯一目的,孔孟之道仍然是社会教育的核心内容,读书人愈发的清高。一方面,凭借学识并不能进学,另一方面所学无用武之地,又自视清高不肯从事体力劳动。
又想到自己,想到现在的教育。他们喜欢教会我们知识,却很少教我们如何应用知识;他们喜欢灌输,却很少让我们自主思考;他们会告诉我们如何考的高,却没人关心为什么而学。
大学生越来越多,有知识有文化的人越来越多,能独立思考的人却并不多。
三、药
摘录
1.老栓倒觉得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事似的,跨步格外的高。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
2.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3.“这是给谁治病的啊?”老栓也似乎听得到有人问他,但他并不答应;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代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
4.“谁的?不就是夏四奶奶的儿子么?那个小家伙。”康大叔见众人都耸起耳朵听他,便格外高兴,横肉块块饱绽,越发大声说“这小东西不要命,不要就是了。我可是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连剥下来的衣服,都给牢管的红眼睛阿义拿去了。”
主要内容
老栓和华大妈的儿子小拴得了很严重的痨病,在康大叔“信息”下,用辛苦积攒的洋钱换来了“可以治病”的“人血馒头”。小拴去世后,华大妈给儿子上坟,遇到同样给儿子上坟,被杀的革命者夏瑜的母亲夏四奶奶。
读后感
小说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读《药》,你可以读到老栓和华大妈对儿子小栓的爱,每个时代都一样,父母对孩子大多数都是无私的。
可以清晰的看到那个时代,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愚昧与无知,封建思想带来认知上的弊痛。他们认为“人血馒头”可以治病,他们以为所谓“革命”就是造反。
也可以读到一个人吃人社会的麻木不仁,为了25两银子告发革命者夏瑜的夏三爷,连死人衣服都要剥夺的管牢阿义,愚昧无知又自私自利的康大叔。
同样,会为革命者夏瑜的死感到惋惜,会为夏四奶奶失去爱子感到痛心,会为小栓的父母感到痛心。他们都是这个封建社会的受害者。
四、明天
摘录
1.单四嫂子是一个粗笨女人,不明白这“但”字的可怕:许多坏事固然幸亏有了她才变好,许多好事却也因为有了她才变糟。
2.她虽是粗笨女人,却知道何家与济世老店与自己的家,正是一个三角点。
3.宝儿的呼吸从平稳变到没有,单四嫂子的声音也就从呜咽变成嚎啕。
4.蓝皮阿五便伸手抓住了老拱的肩头,两个人横七竖八的笑着挤着走出去。
主要内容
寡妇单四嫂子三岁儿子重病,拿着辛苦积攒的钱找何小仙看病。何小仙看都不看孩子病情,就给开了药,而且是制定药房拿药。宝儿最终还是死了,单四嫂子悲痛欲绝的为儿子办了丧事,拿了钱帮忙的人却在背后笑着。
读后感
连这么粗笨的一个女人都看出来,何小仙和药房和自己存在着三角关系。医生想的只是如何赚钱,而不是如何看病救人。每个时代环境不同,人性确是一样的,有好医生就有庸医。这也是医患关系恶化的原因之一吧。
蓝皮阿五,帮单四嫂子只是为了揩油,王九妈让他帮忙抬棺材,他却一整天都没有到;酒店的老板趁着办理丧事赚了一笔;邻居老拱和阿五丝毫没有怜悯之心,笑着挤着走了出去。
读到这,突然想到奶奶去世的时候,办丧事那么多人一起吃饭,甚至喝酒。除了家人,除了自己,我感觉不到任何人的悲伤,很多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容。因此,我到现在也搞不清楚农村繁重葬礼的意义。
五、一件小事
摘录:
1.我料定这老女人并没有受伤,又没有别人看见,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误了我的路。
2.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霎时间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需要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主要内容:
“我”在冬天雇了一辆人力车出行,路上划倒了一个老女人,“我”认为老女人是装腔作势并无大碍,没必要理会。车夫却毫不犹豫的主动带着这个老女人去了巡警分驻所。
读后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个问题现代社会岂不是已经司空见惯。类似“老人摔倒扶不扶”“应不应该见义勇为”“如何面对碰瓷”。
我不是圣人,车上是我的话,我会和鲁迅反应一样觉得这个老女人在讹诈,没必要理会。同样,我尊敬这位敢于承担责任的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