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这东西好难,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写了,似乎有点觉得麻烦,也可能是我越来越懒。
自从到酒吧唱歌以后,我的生活已经黑白颠倒了。
晚上七点半到酒吧,结束已经是凌晨(但不是说是清晨)四点多快五点的样子了。
酒吧里的事真的说不完,挑几件来说说吧。
我认为在我这个年龄段以至于00后来说,百分之90以上都是去过酒吧的。对于懂酒吧的人来说,这是个放空自己的地方,对于懂的定义,后面我会详细说说。但是每个酒吧里都会有那么几个为了猎艳,才去的。蛋蛋就是其中之一。
不能算是朋友,但去的次数多了,自然也就熟络了起来,他的朋友叫他蛋蛋。
光光是我见证的,他就不下三次在酒吧猎艳失败了。但是他总是给人一种很潇洒的态度,越挫越勇。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对同一个女孩子约三次都带不走还可以谈笑风生的说无所谓的。也许是我的境界还理解不了他的想法。
总之没约成的,后来都变成了他姐姐。甚至他老妈的电话号码,备注都是王大姐。这样我很诧异。
时间久了,感觉看的多了,就没有了以往那种对这种人反感的感觉,也不像年轻时候看到这种场面就义愤填膺的想要去开口训斥。有时候就突然想明白了,女孩子不愿意,难道你要强奸?说简单一点,就是周瑜打黄盖的事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我在酒吧也接触了几个不错的朋友,由于情商的缘故,我这个人说话一直都是简单明了,从不拐弯抹角,也不怎么圆润。所以我们两个歌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唱歌到处喝酒。而我,坐在吧台里发呆。很少与人接触,所以即便是朋友,在我不想说话的时候也是不愿意多去走动的。
小宇还是经常来酒吧,每次进酒吧第一件事儿就是找我,我到现在还记得她每次进酒吧大门,都喊的很大声的那句:小乖!!!
声音大到足以让整个吧台都听到她的叫喊。
几乎是每天都来,她也喜欢喝一点酒,也喜欢在这个气氛里多玩儿一会儿。对于她我是没有脾气的。其实我说这句话我自己也是矛盾的,不是没有脾气,你们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吗?
就像把手放在《进化心理学》和《自私的基因》上,然后宣誓: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
那一整段时间基本上每天都像是重复之前的事情,唱歌,等小宇,下班。
不忙的时候我会早早的走,送她回家。
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偷偷先溜走,陪她一会儿。
有人说我是个备胎,有人说我是个千斤顶。
只有我自己知道,每个人都有过去,总要给小宇时间让她从上一段并不美满的感情里出来,变成真正的自己。即便是我愿意扛起别人没有对她负起的责任。
后来的时间里,再酒吧认识了另外一个朋友,据他自己说也当过兵,比我小几岁,比我帅一丢丢。经营着一家奶粉店。起初我对他还是比较有好感的,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可以算得上战友,一方面人还算随和。但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让他在我心里的形象大打折扣。
坦白讲我不确定小宇是不是喜欢我或者只是对我有什么依赖。自从我看到他坐在小宇对面时常动手动脚的时候,我就已经很不开心了。
虽然同龄人在一起你追我,我追你很正常,放在旁人看来就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我就是不愿意。
他有女朋友。
我们都知道。
我问他,你喜不喜欢小宇,他说喜欢。
我说你有女朋友啊,你自己应该要明白的。
他对我说:我知道啊,我跟小宇说了我有女朋友,她不信啊。
我:那你的意思小宇是贴着你咯?
后来在小宇的证实下,他对小宇说的是:我真的没有女朋友。
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喜欢谁不喜欢谁,其实每个人心里都很清楚。
有时候,你选择与某人保持距离,不是因为不在乎,而是因为你清楚的知道,ta不属于你。人生遇到的每个人,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很多人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就会有不同的结局。或许,有些爱,只能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我们反过来在想一些问题。
即便我喜欢小宇,我爱她。
但是她还没有答应我,她便不是我的,就算她答应了我,她也不是我的。她是有自己独立思维,独立行为的一个个体。而不是要按照别人的思路来按部就班的生活的。所以我不能干涉其他人的思维,也不能左右别人的选择。生活的样子,取决于自己,而不是别人。
而对于小宇来说,我要的只是她开心,不被人欺负,不被人伤害到。至于身边是谁,跟我真的没有太大关系。我也不是很在意。毕竟人要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任何事都要问问自己配不配。
而对于配不配,我心里是非常清楚的。
也许等到我们都长大了,成熟到另一个层次的时候,会觉得我说的这番话很可笑。但至少目前来说,我认为我的想法没有什么不妥。
即便在我看来,除了我,谁都配不上她。
末尾,用宫崎骏的一句话来结束吧。
我说不出为什么爱你,
但我知道,
你是我不爱别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