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在即,过节时给员工发了500块“过节费”,需要交税吗?员工个人交税吗?快一起看下吧!
直接给员工打钱
算是福利费吗?
粉丝提问:我司在过节时给员工发了500元过节费,直接打到员工卡中,这算是福利费吗?需要发票税前扣除吗?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算是福利费吗?
先说结果: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所以,公司给员工的这500元过节费,属于福利费。
所有福利都能税前扣除吗?
并不是!也有可能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需要缴纳
企业所得税吗?
既然直接给员工打钱属于福利费,那还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不用!具体分为三种情况看:
1.发放过节费
比如上文我们说的,直接给员工发钱,可以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并按照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全额扣除。
也可以计入“福利费”,但是受14%比例限制。
2.发放自产产品
如果是发放企业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需要视同销售收入。
如果是企业是服务行业,向员工提供本企业服务作为过节福利的,则不需要做增值税视同销售。
另外,作为“福利费支出”也要受14%比例限制。
3.发放外购商品或服务
如果是发放的外购产品或者外购服务的,增值税取得进项税额的,不得抵扣进项,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所得税方面,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即可。
同时,作为“福利费支出”也要受14%比例限制。
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如果员工个人过年过节收到的过节福利,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属于个人因为在单位任职取得报酬,需要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中一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单位提供的福利属于集体福利,无法量化到员工个人,则暂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单位给员工发放过节费或礼品的,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单位请员工出去嗨一顿的,吃吃喝喝等花费无法量化到个人,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天说
以下情况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免责声明:图片、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仅用做交流学习,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作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