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就想起了关于你的点点滴滴,粗略地算了一下认识你有四年零七个月零三天了,我数学不太好,大概也就那么一千六百来天吧。说真的,现在的我越来越不敢回忆过去了,因为每当回忆起这些的时候,脸上仍挂着笑,可是眼睛里总有一种涩涩的液体快忍不住要流出来了。
今天晚上班主任又在谈早恋的危害,一直很不喜欢她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可是她的有句话说进我心里去了:文科班的女生要矜持高傲一点,不要干出倒追男生的事来。难怪我老觉得我是个假文科生,喜欢你四年,倒追一年,到现在在路上碰面也只是尴尬地装作没看见,但是你不知道的是,每次你走过我身边以后,我总是下意识地回头看你,直到你消失在人群里。
记得当初去你们班找你,听见有人叫你“仔仔”,当时就喜欢上了这个名字,觉得它好搞笑,我一直没在你面前叫过,我也从来没让你知道,你照毕业照的那天回去后,桌上放的99根仔仔棒其实是我偷偷放的。仔仔,我是真的很想当着你的面叫你一次。
一转眼就这么久了,你还是没变,一天到晚清心寡欲高冷的像座山,我还是没心没肺假装强大如糙汉子,以前在学生会工作的时候我把什么事都丢给你,然后和其他人谈天说地。呵呵,那时不懂事,仗着你脾气好就各种压榨你。最怕的不是你不理我了,而是你明明给了我欺负你的权利却又硬生生地夺走。
王二傻,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发的悄悄话只有87条吗?因为我不想说再见,再见,可能就是再也不见了。我相信你会狠心这样做的,可是能我有什么办法忘掉你呢?我不只一次发誓要忘了你然后转身又开始放不下你,对,我是傻,可是我只喜欢你啊。
王二傻,我还是喜欢你,像天空喜欢大地一样的喜欢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