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居岁月,读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吸引我的理由首先是因为书的标题——一个人的村庄。然后是因为它的体裁——散文!我在一个极小的村子里长大,对农村生活有着挺深的感情基础,我一直喜欢读散文,于是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
读这本书的最起初,我好像根本没读出什么来,看似散文,又有点像小说,可是却没有一般小说里曲折的故事情节。农村里的那些人,那些事以及那些花草人畜,我都太熟悉了,实在不足为奇。但是读着读着,那些熟悉的见惯不怪的事物都开始发光了,太多看似平淡无奇的描述开始深深扣动我的农村情结。书里那个看起来只知道扛着铁锨到处乱挖的“闲人”,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执的爱,令我几近敬仰。但是,他至始至终都只是一个人,一个人在欣赏着他的村庄,一个人在改变着这个村庄,而那种改变却从不被人知晓。
我看着刘亮程坐在空旷的田野里,平和安静地观察欣赏着他的村庄,村庄里的人、畜、花儿、草儿还有树,或者野地里的一群蚂蚁一只鸟,都那么和谐地存在着,相处着,一切仿佛都浸润在温暖的阳光里,沐浴在明媚的春风中。朴实无华的文字,平淡无奇的故事,都让人感觉亲切!
这一切,让我想起我的村庄,想起在小村子里撒欢的过往。在我还只是个小孩子的那个年代,我们的村子也大多都是些低矮的土木屋子,风中的院门也常常呼呼作响。那时候山上种树,田里长庄稼,而我们都还小,还不懂父母种地的艰辛,只知道田野山坡都是我们的战场,打个滚,捉几只蚂蚱,捡拾稻穗,摸田螺抓泥鳅,一切都是好玩的!再到后来,我们长大了,我们发愤读书,考中专考大学,拼命想要离开贫困的山村寻找自己的天堂。于是,很多人终于实现了所谓的“跳龙门”,离开了村子。而今人到中年,所有的名利渐渐淡去,所有的热闹渐渐远去。当我们开始厌倦那些所谓的繁华和热闹时,故乡的一草一木便从那片久违的土地一直蔓延到心里,于是我们开始渴望重新亲近,曾经的村庄终于又成了我们最美的眷恋。那里不仅有儿时的快乐,那里更有父母的汗水和牵挂!
刘亮程是那样爱着他的村庄,又是那样懂着他的村庄。他说,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他这样写着:“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惹笑了。”而他,也是把我惹笑了。多么鲜活生动的文句啊!以至于让我想入非非不觉也对着一朵花傻笑。
他不仅对一朵花微笑,他对眼前的一切都有兴趣甚至痴迷。他看着一只虫子在他手指头慢悠悠地爬,他以为虫子爬到指甲尖一定会一头载下去,却没料到小虫可以攀过指尖向下爬向手心,他羞愧于自己的短视。他看着一匹马撇下主人拉着车独自走了再也没回来,他看着一头公驴怎样追着一头母驴求欢,他看着一只兔子为了不吃窝边的草奔向远方筋疲力尽回来却发现窝边的草已被别的兔子吃个精光,他看着一只鸟对着他鸟语了半个小时然后孤独地飞走……他仿佛是一个旁观的哲学家,把这个村庄的一切看得明白而温暖。
我最是喜欢他写的这一段:“有时想想,做一头驴也不错,拉拉车,吃吃草,亢奋时鸣几声,平常的时候就沉默,心怀驴胎。做一条小虫呢,在春花秋草间,无忧无虑地把一生蹦哒完。或者做一棵树,长在村前村后都没关系,只要不开花,不是长得很直,便不会挨斧头。一年一年的活着。叶落归根,一层又一层,最后埋在自己一生的落叶里,死和活都是一番境界……”这些文段,隐藏着他对生命多大多深的感悟呢?人生其实就是这样,大自然的一切早已把生命的奥秘揭开了给人看。而最早看懂的人,该是刘亮程了!我深深喜欢着书里那个人身上传递出的这样一份与世无争的乐观和豁达!刘亮程说:“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一个人,能弄懂自己,是了不起的!
《一个人的村庄》,回头再看这书名,多么寂寞的一个名字啊!应该还隐藏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孤独、悲伤和无奈,可是,又有什么关系?!一个有思想的农民,住在一群平庸农民的群落里,不孤独才不正常。寂寞或者怪异,又有什么关系!他的快乐,在他的文字里!虽然我也许并没有真正读懂《一个人的村庄》,没有真正走进作者的世界。而这,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确认这是我喜欢的文字,只要我知道了天堂与故土在我心里的比重,就很好,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