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朱夫妇有一儿一女,都已经工作了,女儿还在去年结了婚。两位老的省吃俭用,除了一家人住的房子外,还另外为儿子女儿各买了一套房子,名字写的分别是两个儿女。
前些日子,女婿提出来,女儿小玲那套房子位置不太好,有些偏,住着不方便,能换一套离他们上班比较近的就好了。
也不知他给小玲说了什么,小玲把房子卖了,然后高高兴兴地告诉老朱他们,说他们60万给自己买的房子,卖了130万,小两口准备花80万买套新的,余下的50万除去装修款后再买辆车。有多余的可以用来改善生活。
老朱老婆一听,差点没晕过去:这130万完全是小玲的婚前财产啊,女儿这一折腾,就成了婚后财产,夫妻共有!万一以后有个啥变故,这女婿可不得分一半去?
房子已经卖了,老朱夫妇只能去找女婿,说另外买房,他作为一个男人,总不能全让妻子出这个钱吧?至少也得拿出一半房款来吧。
女婿听了,只是笑,不说话,任老朱夫妇怎么费尽唇舌,就是默不作声。
对他这个态度,老朱十分不满,但说多了又怕影响小两口的感情。
后来,老朱老婆作了主,她找到小玲,告诉她:“这个房子是我和你爸单独买给你的。现在你没经过我们同意就把房子卖了,这钱我们打算收回。你们想买房子,可以!看中的房子要多少钱,我们给你出一半,另外一半让你老公出。你要是还认我们做父母,就照我们说的做!”
小玲从小是被父母当宝一样养大的,她背着父母和老公谈朋友时,他们也没咋反对。现在妈妈居然这么凶?她有点懵了,同意了这个要求。但是,当她打算把钱转给母亲时,发现密码居然不对!
这卡是小玲的名字,但是密码她老公也知道。
小玲妈妈知道后,冷笑一声,带着小玲到银行进行了挂失、补卡。
如今,小玲的新房还没有买,一直僵着。对老公的态度,小玲有些迷糊了:难道他真的对自己婚前这笔财产有企图?
语菲点评:小玲的妈妈做法是在捍卫自己女儿的权益。《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但小玲把父母婚前买给自己的房子卖了,打算另外再买。如无特别约定,这套房子将属于婚后财产,万一将来小玲夫妇不幸离婚,这房子的一半价值将属于她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