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风在旋转。
阿莫穿着灰色风衣,两根耳机线从耳朵垂下。
双手插兜,穿行在人流。
他听到风在旋转。
浓妆艳抹的年轻女人挽着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迎面而来,阿莫微微摇晃着脑袋,似在和着音乐节奏。和大部分现今的年轻人一样,好像对路过的一切都不甚在意。
擦肩而过的瞬间,阿莫无意般伸出右手,细小寒光在指间跳跃,一闪即收。
继续向前,时光是永不止步的人流。
前面不远,是一个十字路口。
左侧的面馆生意冷清,旁边有一个垃圾桶。右侧衣店的橱窗里模特鲜亮,几个女生在橱窗外指点。
街对面一个长腿美女步姿婀娜,带着微笑如过春风。
阿莫面色如常地向前走,在红灯前停下脚步,与长腿美女隔街相对。
红色的女士钱包已静静躺在垃圾桶里,各种卡证无一遗漏。
手指在兜里轻轻划过,唔,三千四百元。
“呀!我包包怎么被划开了一道口子!”
已经走了一阵的浓妆女人忽然大声尖叫起来,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视线乱转,寻找着可疑目标,人群纷纷侧目。
绿灯亮起,阿莫迈步向前,对着迎面走来的长腿美女微笑点头。
两个人交错而过的瞬间,他听到美女的声音,“我叫小钰。”
汽车的喇叭声停止了,人群的脚步声消失了,笑声、闹声、叫声,全都不闻。
空气忽然安静,阿莫听到风在旋转。
他看到一只手,美丽的手。肤白如凝脂,纤细灵动,熟悉的寒光在跳跃。
阿莫伸手,他的手指亦修长白皙,变幻间似穿花蝴蝶。
女人的左手按住了阿莫的右手,阿莫的左手亦抓住了女人的左手。
两个人停在马路中间,汽车鸣笛。
“朋友,勿伤友军。”阿莫笑道。
女人面带微笑,眼中却殊无笑意:“把钱放回去。”
阿莫松手,把钱放进女人手里,冷道:“我知道规矩。”
做贼,不是做匪。贼有贼道,不伤人,不害命。这是贼的规矩。
贼若被发觉,就要主动物归原主。
女人笑了,“乖。”
两人分开,错肩走过。
在司机们的骂骂咧咧中,车流恢复。
小钰径直走向垃圾桶,找出钱包,放进钱。又走到正尖声咒骂的浓妆女人身侧,随手将钱包丢到她脚边,若无其事地走开。
身后传来女人惊喜的声音:“啊,原来钱包是落地上了!卡证都在,钱也没丢!”
“大名鼎鼎的阿莫,此刻是如何懊恼呢?”想到这儿,小钰不由回头,漂亮的长发在空中划过美妙的轨迹。
然后她看到了阿莫手里摇晃着一张百元钞票,嘴唇翕张,用唇语说道:“贼不走空,也是规矩。”
贼不走空。
这跟剑客拔剑必见血是一个道理。
若宝剑出了鞘、亮了光,却又一尘不染的回去,剑便失了锐气。
贼,也就丢了贼气。
小钰在身上一探,便知钱包里少了一百元钱,顿时气得牙痒。
阿莫笑笑,潇洒转身。
“阿莫,你别得意!”小钰忽然对着阿莫的背影放声大喊,在来往人群异样的眼神中愈发恼恨。
阿莫头也不回的向后挥手。
文曲街,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段。
阿莫,是文曲街上的贼首。
真正的贼,都是独行客。所谓贼首,当然不是贼众的首领,而代表他是这条街上技艺最高的人。
只有他点头,其他的贼才能来这条街上吃饭。
阿莫有一个很特别的能力,他能感受到风。
当然,每个人都能感受到风,可阿莫的感受,不一样。
他能听到,风在旋转。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受,他的手指,能顺着风流动的轨迹走,这让他比其他人都快几分。也成就了他文曲街贼首的名头。
但今天,这个女人,是脑子有问题么?
阿莫将耳机解下来,放进兜里,耳机线的另一头,并没有连着播放器。
对,阿莫从不听歌,风是最好的音乐。
他只是喜欢戴着耳机的感觉,好像隔绝了这个繁杂的世界。
在贼的江湖里,一个贼揪住另一个贼的活计,是为挑战。
而已经很久没有同行敢来文曲街挑战了。
2)
这个城市的夜,有着万点霓虹,却也有着霓虹也透不过去的沉重。
阿莫坐在窗台下,吊下一条腿,在空中晃荡。
夜包围着城市,他看着窗外的夜。
耳朵一动,听到了一个异样的声音。
一个黑影出现在门口。
锁很好开,对于一个贼来说,显得有些过份自信。
这个房间的布局不大合理,玄关进去便是客厅,显得特别阴暗。
黑影轻轻挪步,像猫一样不发出声响。
茶几、沙发、电视,视线一扫而过。黑影迅速确定了方位,向着卧室摸去。
啪!
灯光大亮。
黑影露出身形,却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姑娘,一身利索的黑色衣服,凸显得身材妙曼。
此刻她正看着开灯的人,好看的小脸上既惊又慌。
阿莫歪了歪头:“小钰?”
这个女人胆子太大了,白天街上挑衅也就罢了,晚上还偷东西偷到了贼首家里!
“说吧,你到底想干嘛?”阿莫双手环臂,好整以暇地看着撬锁入室女人。
小钰反而平静了下来,扬着头,显得骄傲极了:“我要打败你,让你退出江湖!”
打败一个贼,最好的法子当然就是偷走他的东西。
阿莫笑了:“开个锁就跟砸门似的,你能打败谁?”
当阿莫把小钰推出房间,重重关上房门的时候,姑娘仍在愤愤不平:“半夜两点了,你都不睡觉?”
3)
第二日,阿莫如常出门。
他走进人流,就像游鱼入水。不仅不拘束,反而分外自由。
因为人流交错,而风在旋转。
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富人、穷人。
阿莫随意巡视着他的文曲街。
只一瞥便锁定了目标,这回是一个西装革履行色匆匆的男人。
这种人,身上会有不少现金,心里装着事,基本不会关心路人,很容易得手。
阿莫晃晃悠悠地凑过去,在西装男子匆匆经过身边的时候,忽然出手,一把抓住了探进口袋里的手。
细腻柔嫩,有如凝脂。
“又是你?”
阿莫皱了皱眉,看着这只手的主人。
“嘿嘿嘿,又被你发现了。”名叫小钰的女人,傻呵呵地笑着。
仅仅是一个晚上过去,她的性格似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变得……很无耻。
阿莫扬起嘴角:“你应该知道规矩。”
一个贼向另一个贼挑战,不能超过三次。
小钰低下头,再抬起头时,已经红了眼眶:“但我真的很想打败你。”
阿莫沉默了。
他没有问为什么。
他当然记得原因。
4)
那是在四年前的一个傍晚,他上街练手,看到一个女孩儿站在路边,眼睛红肿,流泪满面。
阿莫走近的时候,女孩仍在哭着,只是声音都已哑了,“把钱还给我,那是我奶奶的救命钱!”
阿莫走了过去,说,你等一会儿。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高瘦影子盖住身前,当女孩抽噎着抬起头,只看到一张清秀温和的脸。
阿莫微笑着递过小包:“数数看,少了没?”
女孩泪眼婆娑地接过自己的小包,抱着阿莫说了无数声谢谢。
在以后的时间,每次上街,阿莫都能看到这个女孩。有时候给他带一个爱心便当,有时候是一杯饮料,有时候是一个水果。
渐渐他已经习惯了女孩的存在。
直到有一天。
女孩捧着花出现,阿莫躲进人流里,不敢现身。
“你为什么不肯接受我?”
“做我这个行当,没资格去照顾谁一生。”
“那就不要做这个了好不好?”
“我既然接了师傅的衣钵,就没有回头的路。除非有人能击败我,我才会退出江湖。”
然后姑娘就消失了三年。
从一个笨手笨脚的姑娘,变成一个身手敏捷的贼。
这其中要经过多少的努力,要流下多少的汗水?
阿莫了解,正因为了解,才更觉沉重。
阿莫叹了一口气,抚了抚小钰的长发,“你已经很厉害了。”
“可是,贼不走空,我却从未在你身上得手。”小钰垂下了眼眸,泪珠滚滚而落,失落而难过。
阿莫上前,轻轻把她抱在了怀里。
“不,你已经偷走了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