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
但人一定要放手,
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
哈罗德·弗莱 (Harold Fry),六十五岁,一个耄耋之年的老人,在一家酿酒厂工作了了四十年,默默退休,没有升迁过,工作就像是他的生活一样平淡,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
生活在英国西南的乡间,只有一个陪伴了他几十年的妻子,在一起已经没有了共同的语言,隔阂很深,分房而睡,夫妻疏离,这样的生活本来会一直到他的老去。
一天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从这个国家的另一边寄来的信,来自一个二十年未见的老朋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
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奎妮在英格兰远端的一个小镇,而他这端的电话亭里,两人之间隔着他不了解的千山万水,只能想象道路、农田、河流、深林,还有谁不清的人。
他要去了解这些,穿越这些,没有理性的计划过,也没有任何户外生活的知识。
从他忽然决定一路坚持走下去,路途中遇到的形形色色、各种职业和故事的人,路上遇到和自己的同路人,还有他这一路上的关于自己、关于妻子莫琳,关于他们的孩子戴维,还有关于奎妮的人生感悟。
这本书一开始读起来平淡无奇,作者也没有用跌宕起伏的文笔去描述这一路上有什么绚丽的风光和遇到什么让人激动的故事。
哈罗德刚刚踏上这段漫长的旅途的时候,他也没有想过他会坚持走完这段路,只不过是在给奎妮的敬老院打了电话,告诉奎妮他会坚持走到奎妮的面前之后才迈开双脚,双脚不停地交替着向英格兰的另一个端点前进的。
在一开始在路上遇到路人,在和别人聊天的时候是抗拒的,因为他不是个善于交谈的人,在告诉别人他的计划的时候他是没有信心的,因为他很在意别人对他的想法,他被人帮助和鼓励,他也感动了很多人。
在路上的哈罗德每天回到宾馆,脱下鞋子的时候看到脚上的水泡,走在路上抽筋的双腿,脚指头红的像火,一碰到鞋子就会疼,每到这样的时候哈罗德就会想到走的时候会想到陪伴了他几十年的妻子——莫琳,也会想到那个和自己没有什么语言交流的儿子——戴维,还会想到他前进的原因——曾经的同事——奎妮。
而他的妻子莫琳,和他虽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几十年,却早已经形同陌路,在被哈罗德告诉会离家远行的时候,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开始回想和哈罗德的相识相爱,到他们的儿子戴维,还有为什么现在会和哈罗德以这样的方式相处在一起。
就像是书里写的一样,悲伤的最好状态不是凝固,是融化。
在旅途中段的时候,哈罗德的事迹被人发现,有很多的人和他一起向奎妮的方向走了下去。
他们其实不知道哈罗德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它们只是出于自己的目的和私心,走了一段路之后就因为自己的原因离开了哈罗德,到最后有的人也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书里面很有意思的提到了一只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小狗,后来那只小狗和哈罗德走失了,哈罗德又花费时间折返了回去找那只小狗,发现它已经和一个刚认识的小女孩一起走了,就像那些人半路离开的时候一样。
而哈罗德坚持了下来,走到了目的地,见到了奎妮,虽然奎妮已经不能说出话来,但是她能感觉到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他爱过也失去过,这样应该就够了,他触碰过生命的实质,也曾经游戏人生,终于有一天,我们都将挂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一口气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呼了一口气,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仿佛和哈罗德一起做完了这段旅程。
莫琳也从几十年对戴维的怀念和自责中解脱了出来,想到了那个年轻时的哈罗德,被哈罗德感动,原谅了因为失去他们的儿子戴维而迁怒哈罗德,在生命的剩下时间里,可以一起拉着对方的手走下去。